新闻公报

立法会六题:《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以下为今日(十一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定光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答覆:

问题:

  本年八月底国务院批覆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按国务院批覆的意见,《发展规划》要充分利用香港优势,探索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为全国提供新经验,並发挥先导作用,以及设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香港和深圳等参加的协调机制,解决前海开发时遇到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香港特区政府將如何参与《发展规划》的构思,以及会否在不同的阶段参与工作;

(二)上述的协调机制的最新安排为何,包括何时设立该机制,以及机制的架构为何;及

(三)在香港的现代专业服务经验带动前海发展的同时,当局会否研究前海现代服务业发展会为本港带来甚么实际效益和发展机会;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对黄定光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深港两地政府的共识,前海的发展由深圳市政府主导和开发管理,而特区政府为前海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探討和制订提供意见。特区政府一直与深圳市政府保持密切联繫,双方亦在二○○九年十一月成立了前海合作联合专责小组並就相关的事宜多次进行討论。

  特区政府將会继续善用现有机制和渠道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配合深方落实《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前海规划》),鼓励香港企业和服务提供者把握前海发展带来的商机,从而开拓內地市场。

(二)有关当局正在积极筹备落实《前海规划》,在成立协调机制的具体安排方面,目前未有定案。一旦有定案,我们会向立法会、传媒和公眾交代。

(三)在前海推进现代服务业,有助香港及內地的未来发展,互利共贏。一方面可提升香港服务业的竞爭力和开拓內地市场,从而推动香港长远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可利用香港的经验,加速內地建设现代產业体系。现时前海地区的发展仍在规划建设阶段,部分土地仍待深圳当局开发,而推进《前海规划》的具体安排亦有待有关当局制订,因此,我们现阶段未有就前海发展对香港带来的经济效益有详细评估,但我们有信心在前海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確实可为香港经济发展开拓新的空间,特別是继內地改革开放三十年,沿海地区工业化已基本完成,在前海发展服务业可为香港的金融、专业及其他服务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