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出席电台节目后回应传媒提问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早(十月三十一日)出席电台节目谈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產生办法的建议安排。以下为林瑞麟在节目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你刚才也承认提名门槛对独立参选人来说是很难做得到,有没有可能把提名门槛再下调?因为民主党、民建联及自由党都认为十个提名已足够,是否可以修改至十个提名?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今次在评估该用甚么提名门槛时,已很小心考虑大家的意见。现有区议会的功能界別有十个提名已可以参选。在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界別的五席中,我们建议由十五人提名,因为一张名单有五名候选人,平均三个提名人已可以有一名候选人,这已是相当低的,所有选举安排均没有这么低的提名门槛。而名单不需限於某一政党,不同党派或独立候选人可自组名单,所以大家是有空间可以爭取各方面的支持的。

记者:如果有志自己单独去参选的候选人会否遇上很大的阻力,因为需要找到十五名提名人才可以参选?当然你刚才解释了选举策略是由候选人自己定断,但这会否限制独立候选人以自己单独方式参选的自由?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香港的选举永远有空间给予不同党派背景或独立背景的候选人参与,今次新增的区议会五席的安排也是如此的,独立候选人可以自组名单。但今次这场选举是全港九新界以单一选区共五个议席来参选,所以就算是独立候选人,也要爭取港九新界十八区的同道人,透过不同区份的民选区议员的网络来支持他参选。所以今次我们认为十五人提名已是相当低,他们要成功接触到三百二十万名的选民是需要在十八区內拥有比较广阔的支持和网络才可以做到的。

记者:我们也明白政府在订定提名门槛及竞选经费上的理据,但坊间或立法会有很多不同声音,你们是否就这两项建议在听毕立法会的意见后並不打算修改,並已把门关上?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昨天才把这套立法建议向立法会介绍,之后亦需要数星期时间才可把《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及《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向立法会提交。在未来数月,政府会和立法会商议如何修订这两条法例。在这商议过程中,大家肯定会有新意见提出来,政府亦会很小心考虑。

  再谈到提名门槛和竞选经费方面,其实政府已合情合理地提出这套建议。在夏天期间,不同党派提出由十人至二十人的提名门槛,亦叮嘱特区政府应要订立合理水平,现时建议的十五人提名属大家提出的增幅之內。

  至於竞选经费上限,我们所收到的建议由四百万元至八百万元不等。我们认为六百万元的竞选经费上限是合理的,亦足够让参选名单或候选人可以接触到三百多万市民。我们在未来一段日子会和大家在立法会商议,当然也会再听大家的意见才作最后的定案。

记者:你刚才已解释过有关经费和门槛方面,但相对一些有规模和有资源的政党,一些独立或规模较小的党派无论如何都会处於劣势,然而我们的政制提倡均衡参与,除了这方案,政府还有没有其他措施协助一些规模较小的党派或独立人士?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多年来一方面鼓励政党发展,亦留有足够空间给予独立候选人参选、参政,所以我们在每届选举都尽力增加议席的数目。譬如区议会的议席数目,在二○○三年由三百九十二席增加至四百席,並在二○○七年由四百席增加至四百零五席。现在,我们建议在二○一二年按照人口的增加而增至四百一十二席。我们在每届增加议席,是让有党派背景和独立的候选人都有多些空间参选、参政。立法会方面,在二○○八年只有六十个议席,现在我们建议在二○一二年增加至七十席,我们相信这亦会有新的空间让独立候选人和有党派背景的候选人都可以参与选举。大家看到,多年以来不论是立法会或区议会都有独立候选人能够成功当选,我相信在二○一二年亦会如是。因为到了二○一二年,我们不单会有现时的三十个地方直选议席,届时地方直选议席会增加至三十五席,此外亦会有五席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界別议席,加起来將有六成议席是会由超过三百万的登记选民选出的。所以,民主进度是存在的,让独立候选人和小党派参选、参政的空间也是依然存在的。

记者:一些外国领事馆和政府委任成员的公营机构现时在功能界別都有投票权,这在政治上会否不妥当?有没有考虑要更正这情况?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这问题大家曾经提出过,我亦已向大家解释过。我们每次就现有的《立法会条例》作出修订及在爭取立法会进行立法时,都有徵求律政司的法律意见。我们相信现时的《立法会条例》及选举安排整体而言是符合《基本法》的,但在我们进行条例修订草案时,如果大家有意见的话,我当然愿意听取,亦愿意考虑。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內容的英文部分)

2010年10月31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