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產生办法修正案(草案)纳入人大常委会议程

  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今日(八月十六日)建议把行政长官报请批准的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產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和报请备案的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区立法会的產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纳入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並將於八月二十三至二十八日的会议上討论一事,特区政府发言人回应如下:

  「特区政府感谢人大常委会把行政长官於早前报请批准的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区行政长官的產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和报请备案的香港特別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別行政区立法会的產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纳入他们於八月二十三至二十八日举行的会议议程。」

  「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过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產生办法的修正案(草案)后,对有关修正案(草案)分別予以批准或备案,整个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產生办法的『五部曲』的法律程序便告完成。」

  「载有两项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及关於两项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已上载至政制及內地事务局网页(www.cmab-cd2012.gov.hk/tc/related/index.htm)。市民亦可於明天起到各区民政事务处的諮询服务中心查阅有关文件。」

2010年8月1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