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六题:立法会补选(附件)

  以下为今日(六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大辉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答覆:

问题︰

  二○一○年立法会五个地方选区补选於五月十六日结束,总投票率为百分之十七点一,创下自特区政府成立以来,立法会换届选举及补选的歷史新低。据报,香港青年会於选举前公布相关的民调结果显示,百分之六十五的受访者反对进行以「五区公投」为口號的补选,而行政长官於五月十四日晚上发表声明,表示社会上的主流意见是认为这次补选是无需要的,是滥用程序,甚至是浪费公帑。他决定在补选中不参与投票,更表示会考虑修改法例,避免议员於会期內辞职后又再次参与补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次补选的实质开支及政府动用的人力资源为何,包括警力及其他相关的辅助人员,並以表列形式详细列出各项开支及人力资源的分项资料;

(二)是否已展开修改相关法例的法律草擬程序,以杜绝再有议员於会期內辞职后又再次参与补选;若已展开,何时会把法案提交本会审议;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在相关的法例获修订前,有否制订任何应变机制,处理有议员於会期內辞职后又再次参与补选的情况;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二○一○年立法会补选已於本年五月十六日举行。这次补选涵盖全港五个地方选区,选举的规模与一个换届选举的规模相若。二○一○年立法会补选的预算开支总额为一亿五千九百万元,有关预算开支分项数字已列於附件一。在这次补选提供支援的部门及供应商,现时正计算筹备有关选举的实际开支。此外,由於是次补选的候选人及其代理人可根据法例在选举结果刊宪后六十天內申请经济资助,选举事务处暂不能统计这方面的开支。基於上述原因,选举事务处现时並没有二○一○年立法会补选的实际开支数字。

  至於筹备有关补选的人力资源安排已列於附件二中。

(二)根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第36(1)(a)条,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必须在立法会秘书宣布立法会议席出现空缺时,安排举行补选。选管会有义务履行这项法定责任。

  我们注意到社会上有意见认为应对立法会议员辞职后再参选作出规限。我们会对此在考虑修订有关的本地选举法例时小心研究。特区政府认为確实须考虑堵塞漏洞,防止在任议员隨意请辞,引发补选,但我们亦须考虑有关建议是否符合《基本法》,所提出的限制在法律上是否属合理限制,以及有关限制是否切实可行。待有关研究完成后,我们会按研究的结论决定可如何將有关法例修订。

(三)我们计划不迟於今年立法会七月中暑期休会之前,处理有关就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產生办法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的议案。相关本地立法的事宜可隨后处理。

2010年6月2日(星期三)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