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回应英国「香港报告书」

  就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向英国国会提交的「香港半年报告书(二○○九年七月至十二月)」中对香港的评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

  「我们欢迎报告的结论,指『一国两制』原则继续行之有效,而香港的权利和自由亦得到尊重。

  在政制发展方面,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推动香港民主发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的《决定》已明確了普选时间表:即是可分別於二○一七年及二○二○年实行普选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在此期间,二○一二年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可进一步民主化。

  为落实普选,现届特区政府的目標是要在人大常委会二○○七年《决定》的框架下,落实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注入新的民主元素,为普选铺路。

  二○一二年两个產生办法的三个月公眾諮询期已於二月十九日结束。在諮询期间,我们透过不同渠道广泛諮询公眾,收集市民的意见。

  我们很高兴看到不同政党、团体,以及市民都十分踊跃提出他们的意见。在諮询期间,我们共收到超过四万份意见书。不同团体亦向我们递交了超过一百六十万个市民签名。

  我们首先会综合、分析和总结所收集到的意见,然后才制定二○一二年政改方案,务求有关方案为各方所接受。

  根据不同大学和机构所做的民意调查,大部分意见均支持香港应爭取在二○一二年取得民主进度,不要让政制再次原地踏步。

  至於有关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普选模式,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已表明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时,行政长官在经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由全部合资格选民(即一人一票)选出。

  我们亦重申,二○二○年普选立法会的模式,应符合普及和平等选举的原则。」

2010年2月23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