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谈政制发展(附图)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一月九日)下午出席由「政制向前走大联盟」举办的諮询会。以下为林瑞麟在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非常欢迎「政制向前走大联盟」正式成立,並在本周末启动各方面的活动和工作。我们在推动二○一二年政制发展当中,不同的政党、团体及各界的朋友均有多方面的意见,但在过去一段日子,我到区议会或其他团体进行諮询工作时,看到一个清楚的意愿,就是:香港市民希望香港的政制向前发展,不要原地踏步。我们现时已有一个清晰的普选时间表,在二○一七年可以达至普选行政长官,在二○二○年可以达至普选立法会,所以如果在二○一二年政制可以向前迈进一步,会是將香港的两个选举制度与普选──这个最终目標──的距离拉近。这对各方面均是有利的。我亦已在不同的场合中提及过,纵使大家对二○一二年的选举方案有不同的看法,未必觉得现时提出的进度完全理想,但我们可以现时先作出支持,以让二○一二年可以向前走一步,继而继续爭取不同的党派认为值得支持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在二○二○年普选立法会的心仪方案,两者是完全没有矛盾的,是可以相辅相成的。因此,我十分欢迎「政制向前走大联盟」正式成立。

记者:早前有人质疑,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说可以普选,但其实未必一定。你对此说法有何意见?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注意到早前梁爱诗女士和今日陈弘毅教授向大家进一步解释人大常委会二○○七年的《决定》。就此问题,我希望重申三方面。

  第一,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一个宪制上、严肃、明確的《决定》。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晓阳先生在二○○七年来香港时亦特別强调,这个《决定》是算数的。因此,人大常委会代表中央,现时是已经为香港的普选完全开了绿灯。

  第二,香港只需要就普选的模式及落实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选举办法达成共识,普选便可以水到渠成。

  第三,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提出的普选时间表是明確的,但普选的模式则预留空间,让香港在二○一七年前走「五部曲」,在二○二○年前再走「五部曲」。这是尊重香港在《基本法》下的权利,因为我们在高度自治的安排下,行政长官可以向立法会提案,立法会亦需要有三分二的多数通过方案,才可成事。因此,我们看到人大常委会是在完全按照《基本法》、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的权利下来办事。

记者:陈弘毅教授表示,如果二○一二年之后的方案被否决得不到立法会三分二议员的支持,即在二○一五、二○一六时,则二○一七、二○二○年不能落实普选,是否会有这个情况?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认为因为现时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已明確了、並清楚决定了香港的普选时间表──二○一七年可以普选行政长官、二○二○年可以普选立法会,所以往后每一任的行政长官、每一届的特区政府及每一届的立法会,均有宪制及政治的责任为香港落实普选。我有信心可以按照人大常委会的普选时间表的决定,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並且这位经普选產生的行政长官会有歷史及宪制的责任,带领香港社会妥善处理二○二○年普选立法会的模式、程序及方案。

记者:但如果二○一五、二○一六的有关方案被否决,那会如何?陈弘毅教授指如果那时被否决了,便没有二○一七、二○二○年的普选?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今日我们要谈的是在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下,不论是行政长官或立法会,都有宪制责任为香港达至民主普选。我不相信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会不正视这项权利和义务。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0年1月9日(星期六)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一月九日)下午出席由「政制向前走大联盟」举办的諮询会,听取与会人士对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两个选举办法的意见。图示林瑞麟摄於会上。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出席「政制向前走大联盟」諮询会(一)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一月九日)下午出席由「政制向前走大联盟」举办的諮询会,听取与会人士对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两个选举办法的意见。图示林瑞麟摄於会上。

图示林瑞麟向与会人士简介諮询文件。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出席「政制向前走大联盟」諮询会(二)

图示林瑞麟向与会人士简介諮询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