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十九题:香港记者在內地合法採访的权利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刘慧卿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在本年十月二十一日的本会会议席上,本人就有关香港记者在新疆採访时被执法人员殴打的事件动议议案,部分发言的议员表示希望內地当局调查这宗事件;而身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地区代表的叶国谦议员表示,其政党「继续关注调查事件的进展」,但「在事件未有调查结果前,......对提出的谴责议案有所保留」。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回应时没有提及內地当局有否就该事件进行调查。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內地当局有否调查上述事件;若得知有进行调查,会否向內地当局了解调查的进度和预计完成日期,以及內地当局会否公布调查结果;

(二)有否採取行动跟进上述事件;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会否向內地当局转达本会议员在上述议案辩论时所表达的意见,並促请內地当局彻查上述事件及確保不再有执法人员伤害记者?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一直非常关心香港新闻工作者於本年九月初在新疆採访过程中被公安带走的事件。特区政府一直跟进有关事宜。就问题所提的各方面,我们答覆如下:

  事件发生后,特区政府隨即向內地相关当局了解情况,並为当事人提供可行协助。有关当事人在短时间內获得释放。特区政府通过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向新疆自治区政府反映香港新闻界的强烈意见。

  不少议员在十月二十一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就「捍卫新闻自由」议案辩论发言时,表示期望特区政府可以及时向內地相关当局反映香港新闻界的关注和意见,並確保香港新闻工作者在內地合法採访的权利。事实上,我们就这方面已经多次作出反映。虽然原议案和修正议案最终未获通过,在议案辩论完结后,我们也曾再次通过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向內地当局反映议员的意见,包括有议员提出希望內地当局重新作出调查及公布调查结果的意见。

  確保香港新闻工作者能够在內地安全地进行合法的採访活动,是我们关注的重点。特区政府一直透过適当的渠道,跟进有关工作。行政长官曾利用国庆节前与公安部部长会面的机会,再次表达特区政府对事件的关注。公安部部长清楚表示,明白特区政府对事件的关注,並重申中央政府的立场,保护香港记者在內地合法採访的权利。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