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香港特区政府出席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第二天的审议会

  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代表团今日(八月十日)在出席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委员会)第二天的审议会时,重申香港会继续推进在消除种族歧视及促进种族平等方面的工作。

  委员会於审议会上审议中国(包括香港特区)提交的报告。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秘书长何健华率领的特区政府代表团,作为中国代表团的成员,出席该次审议会。

  何健华回应了委员会委员就《种族歧视条例》和其他与种族提出的有关问题。

《种族歧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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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健华说:「政府在宪制,法律制度及行政措施下受到严格的监管,禁止政府部门作出种族歧视的行为。」

  「《种族歧视条例》对政府具约束力。此外,根据《香港人权法案》,政府不得在行使其职能时作出种族歧视的行为。政府的种族歧视行为,都受到法院的监管。」

  「我们还有一个全面的架构,处理对有关政府部门的投诉,这包括立法会、平等机会委员会和申诉专员公署。」

  「《种族歧视条例》下间接歧视的定义与三条就性別、残疾及家庭岗位而制订的反歧视条例是一致的。这有助维繫法律的稳定及一致,定义中涵盖的相称准则与国际人权法的法理相符。」

  「《种族歧视条例》下的豁免条文是基於確实的需要及达到合法的目的。在法例中加入这些豁免条文时,我们已参考其他三条反歧视法例的相关豁免条文、国际惯例,以及其他有类似法例的普通法地区的经验。」

內地新来港定居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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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健华说:「《种族歧视条例》並没有把內地新来港定居人士剔除於其涵盖范围。他们是同样受到条例的保障,免受种族歧视。」

外籍家庭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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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健华强调政府非常重视保障外籍家庭佣工(外佣)的权利。

  「两星期规定」只適用於合约提前终止的外佣。该规定设有適当的弹性以处理特殊情况。对於合约自然届满的外佣而言,「两星期规定」並不適用。

  「政府建议把留宿家庭佣工(不论是本地或是外籍的)豁免於法定最低工资外,是由於留宿家庭佣工独特的工作性质,且在同一地点工作和休息。这令僱主难以计算及纪录其工时,而法定最低工资將会以时薪作计算。」

  「留宿家庭佣工亦享有非现金权益,包括免费住宿,及通常亦有免费膳食。外佣在规定的標准僱佣合约下更享有往来原居地的旅费及免费医疗等。此外,「规定最低工资」亦一直有效地为外佣提供工资保障。」

寻求政治庇护者及酷刑声请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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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提出的难民声请,由联合国难民专员署处理,並根据其权责作出甄別决定及安排难民到收容地。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对专员署提供协助和保持密切联繫。」

  「香港特区政府不会將酷刑声请人士遣返回他们所属的国家。政府亦已成立酷刑声请审核机制。我们会不时覆检相关的程序,以达至有效的审核,確保程序公平並防止滥用。」

  委员会感谢特区政府代表团的回应。委员会將会在制订审议结论及建议时仔细研究有关回应,然后发出委员会的结论。

  「我们感谢委员会的报告员和委员对香港提出的意见。这有助我们加强消除种族歧视和促进种族平等的工作。我们在收到委员会的审议结论及建议时,会以同样积极的態度研究其內容。」何健华说。

2009年8月10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