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一题:保障儿童权利

  以下为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答覆:

  关於实施涉及儿童的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现时是不是无意设立儿童事务委员会;如果有意设立,时间表是甚么;及

(二)政府现时有没有设立专门协调及处理有关儿童政策的机制,以处理实施学前教育学券计划所引致的问题、资助有需要的学童支付互联网服务费用的事宜,以及有特殊学习困难学童在主流学校就读所遇到的困难?

答覆:

主席:

(一)政府十分重视保障儿童权利。有关政策局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都会考虑儿童的利益及观点这重要因素。

  在协调方面,儿童的事宜涉及不同的政策范畴,每个范畴都有相关的政策局负责处理。政府亦有机制,协调及处理涉及不同政策局及部门的政策。牵头的政策局在考虑和处理有关问题时,会徵询其他政策局和政府部门。由政务司司长带领的政策委员会,则提供了高层的协调合作机制。

  在收集意见方面,各部门在制定及落实与儿童相关的措施及政策时,会適当地向相关諮询机构寻求意见,其中在二○○七年年底成立的家庭议会,其职能包括在家庭的角度审视各部门就不同年龄组別和性別(包括儿童)的政策及计划,是其中一个討论儿童事宜的平台。此外,儿童权利论坛亦提供途径,收集儿童的意见及建议。政府会继续与关注儿童权利的非政府组职保持沟通及听取他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目前的安排运作良好,有助我们灵活地回应社会各界对儿童事宜的关注及意见。我们会继续充分利用现有机制及途径,以有效地运用资源促进儿童权益。我们认为现时未有逼切需要增设专责儿童权利事宜的委员会。

(二)有关学前教育学券计划以及处理有特殊学习困难学童在主流学校就读所遇到的困难等问题,属教育局的范畴。

  学前教育学券计划从开展以来,教育局一直与学生资助办事处和社会福利署等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繫和协作,统筹办理学券资助事宜,並与社会福利署协调综援家庭接受学前教育资助的安排。

  在教育局的融合教育政策之下,教育局设有机制和措施协助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包括有特殊学习困难的学生。教育局除向学校提供额外资源,例如上限为每所学校一百万元的「学习支援津贴」之外,还会进行有系统的教师培训、提供各类型的专业支援服务,以及製作各种教学资源等。

  至於学童使用互联网的服务费用问题,政府已透过各部门的合作,推出各项措施,协助低收入家庭学生使用电脑及互联网。  

2009年6月3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