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三题:地方行政的发展 |
以下为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毓民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口头答覆: 早在一九九四年,区议会的所有委任议席已经取消;除了二十七名新界区议会的当然议员是由各乡事委员会主席出任外,其余的区议会议员(区议员)均由地方选区选出。然而,政府在二○○○年重新加入一百○二个区议会委任议席。有人批评此举等同於改变市民在区议会选举的投票结果,而且政府又多数委任拥护其政策的人士为区议员,令地区的政治「生態」失衡,以及政府至今尚未完全兑现在二○○○年一月一日解散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时的承诺,即向区议会增拨资源,並加强其职能,以鼓励市民参与地区公共事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有没有计划修订《区议会条例》,取消所有区议会委任议席,並由地方选区选出全数区议员;如果有计划,在甚么时候实行;如果没有,原因是甚么;及 (二)会不会把两个前市政局拥有的所有权力下放予各区议会;如果会,在甚么时候实行;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 答覆: 主席:
(一)区议员委任制提供了一个让社区领袖及富不同经验的人士服务社会的渠道。多年来,委任议员对区议会的工作作出的贡献是有用和具建设性的。 在现任委任议员当中,具工商、专业及管理行业背景的议员约佔九成,比全港区议员当中具上述背景的六成四为高。我们相信委任议员凭藉他们的专长和经验,將会在管理地区设施的工作上继续发挥作用。 区议会日后的组成,会因应现届区议会的实际运作经验,特別是区议会在管理地区设施方面的角色和职能加强后的情况,再作考虑。 (二)在取消两个市政局时,我们提出会加强区议会的职能和资源,以提高区议会在地区事务上的参与和监察水平。 政府在二○○一年就区议会的角色和职能进行检討,建议加强区议会的角色和职能。在諮询区议会、立法会和公眾后,推行有关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地方行政的发展,提升区议会的职能,政府已在二○○八年区议会任期开始时,在全港十八区全面推行加强区议会角色和职能的新安排。 在新安排下,各区区议会开始参与管理部分地区设施,包括社区会堂、图书馆、休憩用地、体育场馆、公眾泳池和泳滩。 此外,由二○○八/○九年度开始,我们向区议会增加拨款,每年拨款三亿元供区议会推行社区参与活动,以举办富有地区特色的活动。我们也提供每年三亿元的专用基本工程整体拨款,以进行区议会提出的地区小型工程。 为加强政府与区议会的沟通,直接为公眾提供服务的部门首长继续定期出席区议会会议,向区议员解释政策。我们也为区议员举行简介会,由各部门首长以宏观的角度介绍相关政策范畴內的整体发展策略及未来发展方向。 在二○○八年五月,行政长官主持了「地方行政高峰会」,让区议员可与政策局和有关部门,就多项影响市民生活的民生问题交换意见。高峰会有超过八百位参加者,主要官员和各有关常任秘书长和部门首长均有出席。 由於政府只於去年开始在全港实施有关新安排,时间尚短,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各区议会的运作,並会在適当时间才考虑是否进一步扩大区议会的职能。 完 2009年2月11日(星期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