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二○○八年第二季《公开资料守则》统计数字发表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十月六日)表示,政府在二○○八年第二季共收到四百二十六宗根据《公开资料守则》索取资料的要求。

  自《公开资料守则》於一九九五年三月推行以来,根据该守则索取资料的要求共有二万五千零六十八宗,当中有二万二千四百四十二宗(即百分之九十)获提供全部(二万一千九百三十九宗)或部分(五百零三宗)所需资料,只有五百一十四宗(百分之二)要求被拒。另外,一千一百九十一宗(百分之五)由申请人撤回要求,八百六十九宗(百分之三)为有关政策局/部门並不持有申请人所要求的资料。

  截至二○○八年六月三十日,有五十二宗个案正在由政策局/部门处理。

  市民若不满意政府部门根据守则作出的回覆,可要求覆检有关情况,亦可向申诉专员投诉。

  二○○八年第二季期间,申诉专员接获六宗有关投诉个案。当中一宗个案后来由投诉人主动撤回,另一宗个案在投诉人获得协助和澄清后经已解决,其余四宗个案则正在由申诉专员调查。

  发言人说:「统计数字显示,政府政策局/部门一直遵照守则的规定,市民亦普遍感到满意。」

2008年10月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