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回应英国「香港报告书」

  就传媒查询关於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向英国国会提交的「香港半年报告书(二○○八年一月至六月)」中对香港政制发展、新闻自由和种族歧视的评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九月十日)作出回应。

  在政制发展方面,发言人表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在二○○七年十二月作出决定,明確了普选时间表。

  发言人说:「根据《决定》,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而立法会全部议员亦可於二○二○年由普选產生。这为香港的政制发展迈出至为重要的一步。」

  隨着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落实普选的路线图实际上已呈现,以配合普选时间表。

  「在二○○八至二○一二年间,我们会致力將香港的选举制度推动至一个中途站。就此,行政长官在策略发展委员会下成立了政制发展专题小组,以研究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办法。专题小组已於六月底完成討论。」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会於今年第四季决定何时就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諮询公眾。

  「我们会尽早进行有关的公眾諮询。我们的目標是在第三届特区政府的任期內,处理好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这可为二○一七年及二○二○年分別达至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铺路。」

  「在二○一二至二○一七年间,第四届特区政府和第五届立法会须一起解决有关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模式的议题。於二○一七年上任的行政长官,则须与立法会合作,就如何在二○二○年达至立法会普选提出方案。」

  「这位由普选產生的行政长官將具广泛公眾支持,能带领香港社会解决这问题。」

  「现在普选时间表已订定,我们相信会有助於驱使立法会內不同党派、独立议员和社会各界在未来的日子与特区政府共同努力建立共识,使香港可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二○二○年普选立法会。」

  在新闻自由方面,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坚决维护言论和新闻自由,並且提供合適的环境,让新闻业在最少的规管下自由蓬勃发展。

  发言人说:「发表意见的自由和新闻自由是香港市民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受《基本法》第二十七条所保障。」

  「香港的新闻业发展蓬勃,传媒担任积极监察政府工作的角色。在香港,传媒可以自由报道,广泛並自由地討论本港及外地的事情,以及政府政策、计划及工作。」

  「新闻业的权利和自由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所保障,新闻自由是捍卫自我审查的最有效方法。而最终,新闻从业员必须自行维护他们行业的诚信。」

  至於种族歧视方面,发言人说:「我们在《种族歧视条例草案》恢復二读辩论时,已对条例草案作出修订(包括条例对政府的適用及种族歧视的定义等有关条文),以回应立法会议员和其他人士的意见。」

  「立法会在二○○八年七月十日全体一致通过修订后的《种族歧视条例》。我们现正筹备条例实施的工作。」

  发言人补充说,特区政府亦逐步加强对少数族裔人士的支援工作,包括成立四个地区支援服务中心,为少数族裔人士提供传译服务及举行活动,以协助他们融入社区。

2008年9月1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