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扩展政治委任制度的回应 |
政府发言人在回应立法会议员陈伟业今日(六月十五日)在香港电台「给香港的信」中的言论时,作以下回应: 「特区政府扩展政治委任制度的目的有三方面:第一方面,增设两层政治委任官员,可以令政府的政治团队更为完备,可以加强给予司长和局长的支援,协助他们处理有关的政治工作,以及提高政府的施政能力,配合行政长官实施竞选纲领中的承诺。 第二方面,可以扩阔参政空间。政府希望有多方面的渠道来吸纳香港社会上的政治人才,可以是有政党背景的、学术界、专业界、商界、新闻界、或者前公务员等界別背景的人士。以后,如果想从政,除了可参与立法会或区议会选举外,亦可以加入行政政府。 第三方面,我们希望扩阔政治委任制度后,政治委任官员与公务员同事可以各司其职,可以由政治委任官员主责处理政治方面的工作,容许公务员同事可以专注於政策分析、建议和执行的工作,维持公务员作为一支常任、专业和政治中立的队伍。 此外,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亦是为达至最终普选行政长官而铺路,好让行政长官(尤其是日后经普选產生的行政长官)有充足的空间提名及委任一队包括主要官员及其副手的班子。根据人大常委会在去年十二月所作的决定,我们可以在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为着要在十年內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我们须扩阔参政的渠道,致使在未来十年,可以有更多政治人才冒出来。 至於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聘任程序,政府去年十月发表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报告书》,以及隨后向立法会提交的相关文件,己清楚表明,由行政长官主持的聘任委员会,负责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聘任工作。 政府亦已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发出文件,进一步阐释了聘任程序,包括:由政务司司长主持副局长面试小组,成员包括多位局长以及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至於政治助理面试小组,则由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或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主持,成员包括其他一至两位局长。 所有聘任的决定,都是聘任委员会的集体决定,聘任的最重要原则是用人唯才。此外,在委派职位时,会先諮询所属主要官员及获得其同意,聘任委员会才作出最后决定。」 完 2008年6月15日(星期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