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落实普选订定方向和时间表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在回应立法会议员何俊仁今早(二月三日)在香港电台「给香港的信」中的言论时表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香港落实普选订定明確的方向和时间表。

  发言人说,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具宪法地位,並回应了香港社会和市民的诉求。

  发言人指出:「现在普选时间表已订定,我们相信这有助於驱使立法会內不同党派、独立议员和社会各界,与特区政府共同努力建立共识,令香港可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二○二○年普选立法会。」

  他强调特区政府就落实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的最终模式,未有任何定案。

  「至於如何为普选行政长官成立提名委员会、如何按照民主程序提名,以及普选立法会时如何处理功能组別等问题,在未来的日子,特区有充裕的时间与空间討论这些议题。」

  「我们在《政制发展绿皮书》公眾諮询报告中已表明,普选模式应符合普及和平等选举的原则。」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的目標是在本届政府任期內,能落实使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办法进一步民主化,並为迈向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和二○二○年普选立法会打好基础。

  他补充说,政府希望在农历年后在策略发展委员会下成立政制发展专题小组,尽早討论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办法。

  「不同党派和不同界別应尽最大努力,抱著开放和包容的態度,愿意聆听和考虑別人的意见,理性及务实地一起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寻求共识。」

2008年2月3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