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回应传媒提问

  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局长,刚才你提到有关二○一二年的提案,可能会考虑收集回来的意见,看看立法会与行政长官选举一起提案的机会大些,还是单一提案的机会大些。这是否意味着有可能在二○一二年只会有一个选举会有进步?如果立法会选举方面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能会原地踏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们完全有决心要使二○一二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都要有进步,只不过现在尚处於较早期。在二○○八年上半年,我们会在策略发展委员会(策发会)內有酝酿的时间,让大家表达意见。我们亦会接收不同团体和人士的意见,大家可以討论一下二○一二年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產生办法可以怎样修订。酝酿期过后,在二○○八年的第四季,我们会把收集到的意见做一个总匯,並会尽快决定进行下一轮的諮询。

  在二○○九年至二○一○年期间,我们需要判断甚么时候时机成熟,可以提案。在提案时,我们当然希望一方面可以爭取到市民的支持,另一方面亦可以爭取到立法会內有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我们在二○○五年提出就《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作出修订时,是在同一时间向立法会提出的。至於今次有关二○一二年的提案,我们会同一时间提出,还是分阶段提出,现在无须太快作出决定,这两个可能性我们都不会排除,但我们整体希望是选举制度在二○一二年必然会有进一步的民主化,亦会充分利用未来四年半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记者:刚才你在节目中表示,如果二○一二年的选举没有民主成分,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的普选可能会有难度,那会否到头来在討论很久之后可能甚么也没有?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不论是特区政府或是立法会的党派以及独立议员,大家都明白中央现已为香港订下普选时间表,在二○一七年可以落实行政长官的普选、二○二○年可以落实立法会的普选。大家都有歷史及宪制的责任为香港做好这件事,我们现在有十三年来行毕这条路。如果我们在一九八四年至一九九七年可以行毕香港顺利回归的路,那么在未来十至十三年,只要大家有同一决心,愿意放下成见,求同存异,落实香港的普选是完全可以做得到的。

记者:刚才你说要成事需要有妥协,民主派在一月十三日又会再办游行,你觉得这些行动是否正如你刚才所指的是在阻碍民主进程?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不同的党派是要顾及香港的民情的。他们有自由表达意见的空间,而他们也有自己的决定。我相信今次在北京,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决定,我们已经有一个很明確的普选时间表,市民对特区政府及不同的党派是有期望的。我们在未来四年要为二○一二年行政长官的选举及立法会的选举取得民主进度;我们亦要为二○一七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二○二○年普选立法会铺路,作好准备。不论是政府、政党或立法会议员,都不能有负香港人的期望。

记者:泛民主派游行的主题是继续爭取二○一二年普选,他们是否有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北京作出的决定,人大常委会所作出有关香港达至普选的时间表,以及二○一二年的选举在框架之內可以有民主进度的决定,是中央按照其法定权力所做的决定,是有法律效力的。我们要以此为根据及依归,推动香港在二○一二年的民主进程及以后达至普选的路线图及模式。

(请同时参阅谈话內容的英文部分)

2007年12月31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