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特区政府回应陆委会

  就台湾陆委会有关香港落实普选的声明,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今天(十二月三十日)发表以下声明回应:

  「香港的政制发展属於香港特別行政区与中央按照香港《基本法》处理的事务,在此事上,台湾方面並没有角色。

  「人大常委会明確了行政长官可以在2017年由普选產生,以及立法会全部议员可以在2020年由普选產生,是对香港社会民主诉求积极与合法的回应。这决定受到特区政府、不同党派、社会各界和社会人士的欢迎。今后香港特区有充裕的时间与空间就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与立法会的方案达成共识,推动香港民主进程。

  「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有广泛公眾支持。立法会有半数议员支持不迟於2017年、2017年或之后先行落实行政长官普选,立法会普选隨后;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区议会通过动议支持这安排;约有六成市民接受若不能在2012年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可於2017年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有超过15万个市民签名支持不迟於2017年及在2017年或以后普选行政长官。」

2007年12月30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