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回应传媒提问

  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五日)上午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谈话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你刚才提到现在仍要看人大(常委会)会否把(行政长官)报告纳入议程,这方面大家都明白。就二○一二(双普选)方面,早前的政改已酝酿和討论了一段时间,而二○一二年转眼便到,就这方面会否有一个时限?例如到了二○一○或二○一一年,该套方案便一定要「出台」?时限会在何时?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行政长官今次向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政改报告,反映了香港社会和市民、不同的议会及不同界別对早日落实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的期望。同时他亦提请人大常委会,希望可以按照《基本法》修订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大家可以见到,行政长官在三月参选时已向香港社会和市民承诺,第三届特区政府会在五年任期內推动香港的政制进一步民主化,亦希望能就落实普选达成共识。我们会充分利用这五年。在(任期的)首半年內,我们已做了《政制发展绿皮书》(《绿皮书》)的公眾諮询,亦已向中央提交了报告。我们尚余四年半的时间,会按照人大常委会经审议这报告后,探討和推动香港的政制进一步向前迈进。回看自二○○四年开始,我们大约用了两年时间向立法会提出,希望予以通过有关《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如果我们要在二○一二年落实有关选举制度的修订,我相信在二○一二年选举之前的约一至两年应该要有相关的决定,才可以有足够时间作准备。

记者:你早前提过,二○一二年的选举模式有民主化的空间,可否再具体地谈谈,这是否指选委会的提名、某些界別、或者选民方面的背景?可否谈谈这方面?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在现阶段毋须揣测我们就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会循甚么方向和哪些细节方面作出修订,因为我们现在是先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报告,希望人大常委会確定我们可以就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作出修订。我们在《绿皮书》內已就如何落实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的模式,包括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和提名程序、立法会功能界別的选举可以如何改革等,这些方向一一罗列。我相信不论我们在二○一二年抑或二○一二年以后落实普选,这两个选举办法仍然是要继续进一步民主化的。

记者:是否到这一刻仍未收到人大常委会会在何时审议政府提交的报告(的消息)?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暂时未有。

记者:那即是说在这一刻仍未能否定在二○一二年可能有双普选?另外,有关局长政治助理方面,你刚才提到想吸纳不同阶层人士担任副局长或政治助理,政府会否考虑,例如向一些商会要求他们引荐人才?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行政长官经已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提请人大常委会予以確定我们在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办法是否可以进行修改。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我们自会跟进。

  至於副局长和局长政治助理方面,特区政府是持开放的態度,不论是甚么政党背景或者其他背景的人士,如果他们希望被考虑可以加入政府担任这些职位,我们都欢迎他们主动提出申请,他们可以去信予有关局长、特首办或我本人。至於商会方面,到目前为止,我们並未邀请他们提交任何名单。但不论是甚么背景、甚么机构,如果大家认为有適合的人选,我们都欢迎他们推荐,我们亦会予以考虑。

记者:...二○一二年想有弹性的地方,这说法是否...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其实我们大家都意识到香港的民主进程是不应停下来的,所以不论是二○一二年落实普选,或是在另一个年份落实普选,我们期望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制度,在二○一二年都可以有进步。

记者:程序方面,如果到人大常委会已召开会议,確定可以考虑在二○一七年普选特首也好,有关选举程序和提名方面,还会有很多分歧。政府会基於之前的諮询来草擬一个方案,还是会进行第二论諮询,就有关细节再作討论?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如果人大常委会確定我们在二○一二年可以就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办法作出修订,政府內部会作进一步的探討和研究,我们亦相信公眾一定会有机会作討论。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內容的英文部份)

2007年12月15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