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回应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二○○七年报告

  就传媒关於美国国会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二○○七年报告的查询,政府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六日)表示知悉该份报告包括有关香港的內容。

  发言人说:「我们喜悉委员会肯定全球商界均钟爱香港作为亚洲的商业中心,以及亚太区的主要金融中心。这与著名国际机构给予香港的排名符合。例如,世界银行在营商容易程度上给予香港排名第四;世界经济论坛在金融市场精密度上给予香港排名第一。」

  发言人续说:「我们將继续寻求方法巩固香港的整体竞爭力,特別加强我们在法治、司法独立、执法及透明度等方面的优势,以增强香港作为內地与国际商界的门户的角色。」

  就政制发展方面,发言人说:「第三届特区政府致力在五年任期內处理好普选的议题,因此发表了《政制发展绿皮书》(《绿皮书》),就普选这议题諮询公眾,以推动社会凝聚共识。」

  发言人表示,《绿皮书》清楚表明「外国普选的制度通常是一人一票的制度,並可以直接或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一人一票」的地方直选是普选的一种模式,其他形成的「一人一票」选举,只要能符合「普及」和「平等」的选举原则,亦可以是普选的可能模式。

  发言人说:「我们在《绿皮书》內以开放的態度,铺陈了所有关键议题,使市民可以就不同的普选方案及时间表討论及作选择。例如,有关立法会普选模式,《绿皮书》除了列出由一些人士提出让功能界別提名候选人,然后由全港选民选出立法会议员的方案外,亦列出了由地区直选议席取代功能界別议席的方案。」

  「我们须理解,对於投票权平等这项一般原则,並不是要求每一票的效力必须达至数字上精確的平等。例如,在香港来说,地方选区之间议席数目相对人口数目的比例,可以有百分之十五的差距。」

  「《绿皮书》的公眾諮询已於十月十日完结。我们正根据在諮询期內所收集到的意见,评估社会能否收窄分歧,以提供足够基础就落实普选的方案形成共识。政府在归纳收集到的意见后,將向中央提交报告,如实反映收集到的意见。」

  发言人说:「政制发展是香港特別行政区的內部事务,特区会按照《基本法》处理有关事宜。我们希望並相信外国政府和议会会继续尊重这个原则。」

  有关二○○七年的行政长官选举方面,发言人说:「二○○七年的行政长官选举是严格按照《基本法》及有关选举法例所举行的,並且是公开、公平及公正的。」

  行政长官选举是有宪制基础及合法性的。《基本法》规定行政长官须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八百人选举委员会选出。选举委员会是由社会不同界別的代表组成,包括商界、专业界、劳工界、社会服务界、宗教界及政界;而委员会內大部分的委员都是透过选举產生的。

  至於政治委任制度方面,发言人表示:「政府增设两层政治委任官员,以扩大政治委任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达至最终普选行政长官铺路,我们希望,日后经普选產生的行政长官有充足的空间提名及委任一队包括主要官员及其副手的班子。」

  当局於二○○六年就增设两层政治委任职位的建议进行公眾諮询。总体而言,收到的回应普遍支持政府的建议。

  发言人说:「政府希望可以让主要官员团队在政治工作方面得到更好的支援,落实政府『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並配合一支优秀、常任和中立的公务员队伍,可以做到有效施政的目標。」

  「政府更宏观的目標,是希望能吸纳及培育足够的政治人才,为有志透过参政服务香港的人士,提供一个更全面的参政发展途径。」

  在新闻自由方面,发言人说:「香港一向尊重言论及新闻自由。香港的新闻业发展蓬勃,超过四十份日报及六百八十份周刊在香港出版。此外,香港是许多国际新闻机构、报章及电子传媒机构的主要业务基地。」

  发言人说:「一如以往,香港的传媒继续担任积极监察政府的角色。在香港,传媒可以自由报道,广泛並自由地討论本港及外地新闻,以及政府政策、计划及工作。」

  「新闻业的权利和自由受到《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条例》所保障,新闻自由是捍卫自我审查的最有效方法。但最终,新闻从业员必须自行维护他们行业的诚信。」

2007年11月1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