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区就联合国人权公约提交跟进报告 |
香港政府已发放香港特別行政区参照《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向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委员会)提交就第二次报告所作的审议结论的跟进报告。 政府发言人说:「跟进报告是因应委员会於二○○六年三月审议结论內的要求而提交,我们在跟进报告中提供了各有关事项的资料。」 按照《基本法》第三十九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適用於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別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 报告全文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载政制及內地事务局网页(www.cmab.gov.hk/tc/press/reports_human.htm)。 完 2007年11月1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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