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回应传媒提问(只有中文)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午(十一月三日)出席「二○○七年度儿童议员委任典礼」。以下是他在典礼后回应传媒提问的答案全文:

记者:陈方安生曾以市民身分向某高官说叶刘淑仪推销「二十三条」不好,你觉得前高官是否不应干预施政?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这事特首办昨天已有回应,就是不予置评。我今天没有补充。

记者:Martin早前批评特区政府没有捍卫人权自由。早前事件,你觉得特区政府是否没办法捍卫到?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其实香港的人权自由水平是完全符合国际標准的。同时,根据《基本法》,我们对香港的人权有全面的保障,大家可看到,香港的新闻自由是亚洲区內首屈一指的。我相信无论那些党派,他们希望发表甚么言论,在香港我们的传媒机构是会有充分的空间给他们发表的。多谢大家。

2007年11月3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