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內容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月十五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內容(中文部份):

记者:就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有关「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的言论,有何回应?〔註:亦有传媒询问局长就有电台报道引述王家英先生表示胡锦涛的发言「显示中央对香港民主进程的忧虑」的回应。〕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就普选的议题及香港的选举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我们须按照《基本法》爭取三方面的共识。第一方面是要在立法会內有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支持方案,第二方面是要行政长官同意,第三方面是要人大常委会认可(即批准或者备案)。我们期望,亦相信外国的政府,与香港有联繫的,会尊重及理解这个原则,就是我们在香港发展民主是要按照香港的《基本法》来办事。

记者:但有议员担心中央没有讲清楚...他们担心中央会有一些强硬的措施,可能对香港的政制发展有些干预?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国家的宪法下,香港的政制发展最终的决定权由中央拥有。在香港,我们只需要完全按照《基本法》来推动有关普选的討论和工作。特区政府方面,我们做了为期三个月的公眾諮询,至现时已经收到超过一万八千份就《政制发展绿皮书》提出的书面意见,亦收集了不同团体向我们提交的超过十三万个签名。
  
  我们在香港內部要就如何逐步达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普选爭取有共识;亦要爭取香港与北京之间有共识。我相信在过去多年以来,我们可以平稳地发展政制,今后我们按照《基本法》来办事便可以了。

记者:其实主席是担心有外国势力,在本港你负责这政策,在你的工作过程中,是否有感觉到、或者知不知道其实有没有外国势力?即是有没有外国势力干预香港的政制发展?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刚才向大家解释,多年以来,香港按照《基本法》推动香港的政制发展,在香港內部我们是爭取这个共识。我们相信外国的政府如果在香港是有运作的,他们都会尊重,我们亦期望他们会(继续)尊重香港须按照《基本法》办事。

(请同时参阅谈话內容英文部份)

2007年10月15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