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回应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向英国国会提交香港报告书:《基本法》的规定较《联合声明》所订的更为民主

  就传媒查询,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七月二十六日)就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向英国国会提交香港报告书作出以下回应。

  有关政制发展,发言人表示,《基本法》对选举制度的规定较《联合声明》所订的更为民主。

  他说:「《联合声明》並无订明以普选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为目標,而只是订明行政长官通过选举或协商產生,及立法机构由选举產生。普选的最终目標是在一九九○年立《基本法》时所规定的。」

  「因此,我们在今后处理落实普选的议题时,必须按《基本法》办事。」

  他说,自一九九七年回归以来,香港的民主政制一直按照《基本法》循序渐进地发展。

  「立法局於一九八五年才引入间接选举,要直到一九九五年所有立法局议席才由选举產生。香港的总督当时是委派的。目前,行政长官是经具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提名及选举產生。我们亦已把立法会直选议席数目在回归七年后增加了百分之五十,佔立法会全体议席六十席的一半。」

  发言人又说,特区政府发表《政制发展绿皮书》有明確的政策目標,就是要制定落实普选的选举模式、路线图和时间表。

  「这履行了行政长官在参选期间所作的其中一项主要竞选承诺。事实上,特区政府在七月一日上任后十一日便发表这份公眾諮询文件,充分显示政府对於在五年任期內解决普选问题的承担。」

  「我们希望在公眾諮询工作完结后,社会能收窄分歧至足以形成一套主流意见。」

  「若然如此,我们便可提出一套方案,並希望方案有机会爭取到立法会三分之二多数支持,及行政长官和人大常委会的同意。」

  「我们希望在处理好普选这议题后,香港能致力发展经济及其他范畴的社会服务。」

  发言人补充说,在「一国两制」下,特区的高度自治,以及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是来自中央授权。

  「《基本法》所设计的政治体制是一种行政主导体制。根据我们的宪制安排,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各司其职、两者之间的关係应该是既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此外,《基本法》保障了司法制度的独立。」

  发言人又表示,《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全面地尊重及保障了人权和个人的自由。

  「我们可以看到本地及外国传开放地討论时事、民生等事务,显示言论及新闻自由得到充分的保障。」

  「香港现时有四十多份日报和六百多份期刊,亦有不少国际通讯社、行销全球的报章和海外广播公司,在香港设立亚太区总部或办事处。」

  「这些中外传媒可以非常活跃地向世界各地报道香港的最新情况。」

2007年7月2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