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事宜

立法会四题:推广《基本法》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五日)立法会会议上刘汉铨议员的提问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答覆:

问题:

  过去两年,由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及地区团体举办或赞助的《基本法》推广活动接近100项。然而,根据政府统计处在去年12月发表的“对《基本法》的认识”的统计调查结果,只有48.3%的15岁及以上本港市民对《基本法》有些少或相当认识,而高达40.4%的小学四年级及以上学生完全不认识《基本法》的内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在上述推广活动当中,有多少项是由政府部门主办;

(二) 过去两年,当局曾以哪些途径推广《基本法》和涉及的开支总额;及

(三) 当局有何计划让市民大众认识《基本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2002/03及2003/04年度,由特区政府、非政府组织及地区团体举办或赞助的近100项《基本法》推广活动中,由政府部门主办的有近40项,由政府部门协办或赞助的有超过50项。

(二) 在回归以后,为进一步推广《基本法》及加强市民对“一国两制”概念的认识,特区政府在1998年成立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由政务司司长主持,就推广《基本法》的整体计划和策略提供指引,并加强政府部门与民间团体之间在推广工作方面的协调和合作。委员会辖下四个专责小组,采用多元化的推广方法向本地社区、教师和学生、公务员和海外人士等四个对象推广《基本法》。推广的方式包括举办或赞助各类宣传活动、制作教材、宣传品和电视特辑、举办研讨会和交流会,以及设立网页等。

此外,特区政府也在中央图书馆内设有“基本法参考特藏”。“特藏”收纳超过4,600项资料。在2003年共有31,000人使用过特藏。

特区政府也成立了基本法网页。其中包罗的资料包括《基本法》全文和与《基本法》有关的资料及宣传品。在2003年网页的总浏览次数达201万次。

特区政府在过去数年也制作了约70多项的《基本法》宣传品、教材及刊物。其中包括了政制事务局制作的15出有关《基本法》条文的宣传短片。这些短片过去两年已在电视上播放超过一万次。

刘议员特别提到学生对《基本法》的认识。特区政府为加强青少年对《基本法》的认识,早已在小一至中七的课程内,加入为数不少的《基本法》元素。现时中学及小学的不同科目(例如常识科、公民教育科、社会教育科、通识教育科、经济与公共事务科)已加入《基本法》的有关内容。这些课程元素包括《基本法》的产生、总则、《基本法》对香港的重要性;“一国两制”、中央与特区关系;以及特区居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正规学校课程外也有举办多种推广活动。在教师培训,以及教材制作方面,都有《基本法》的元素,例如课程发展处制作的《认识基本法》教材资源套、为中小学教师提供有关《基本法》教育的十小时教师精修班等。大学方面,则透过资助计划,让大专院校及社区团体举办向大专学生推广《基本法》的活动。

在2002/03年及2003/04年度,特区政府拨作推广《基本法》活动的开支为892万元。自1998年至今,有关拨款总额达2,850万元。

(三) 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推广《基本法》,并以提高市民对《基本法》的兴趣和认知程度作为目标。有关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据2000和2002年公众意见调查结果显示,在一般市民当中,表示听过《基本法》的人士所占的百分比从2000年的80%上升到2002年的90%;认为自己对《基本法》有一些或相当认识的人士所占的百分比从2000年的25%增加近一倍到2002年的48%;学生方面,自认对《基本法》有些认识或十分认识的学生已由2000年的32%增至2002年的57%。可见市民对《基本法》的认知程度正在不断提高。

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在今年二月的会议上,确定了日后工作的大方向,要在扩大了市民对《基本法》认知的基础上,加强与民间团体的合作,致力深化市民对《基本法》的认识,务求令市民对《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概念,有全面和深入的认识。特区政府会审议来年为推广《基本法》所需调拨的资源,配合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订下的新策略和推广活动计划。



二○○四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