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词

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就「尊重及遵守《基本法》所订定的原则」议案的演辞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回应涂谨申议员所提「尊重及遵守《基本法》所订定的原则」议案及其他议员的修正案的演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涂谨申议员要求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以实事求是的態度,就政制发展的具体方案徵询市民意见。事实上,专责小组自一月成立以来,一直都是以踏实的態度处理我们的工作,但我们的看法与涂议员对实事求是的见解可能並不一致。

在政务司司长就辩论作整体回应之前,我想借这个机会作出几点回应。


《基本法》与宪法的关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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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就有关《基本法》的討论当中,有人问及国家宪法是否適用於香港和宪法与香港政制发展的关係。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是国家主权的体现。《基本法》在序言中规定,《基本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制定的。

全国人大根据宪法第31条的规定,设立香港特別行政区;全国人大也根据宪法第62条决定香港特区的制度。

全国人大通过《基本法》,规定香港实行的制度,这一系列的制度也包括香港的政治体制。

既然香港特区所实施的制度,包括政治体制,是中央根据宪法为香港而定的,中央当然是有宪法的权力和责任审视香港政治体制的发展的,中央在这方面的权力和角色並不限於《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规定。

香港特区当然可以继续按照《基本法》所赋与香港特区的角色来参与和处理有关政制发展的事宜。


专责小组主导討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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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议员表示內地近日就原则问题有很多討论,在这样的情况下,专责小组是否仍能主导民间就政制发展的討论。

主席女士,我们的答案是肯定的。在过去两个月,专责小组在引导香港社会就原则和法律程序问题进行思考和討论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

一月期间,公眾的討论主要以法律程序问题居多。二月初我们访问北京后,政务司司长在立法会作出声明,详细向大家讲述中央的具体关注,以及中央希望我们优先处理原则问题的信息。民间的討论自此便转移到原则问题。这正切合专责小组现阶段的工作目標。

此外,今日有好几位议员问到中央有关部门设立港澳事务研究所,会否与专责小组的工作有重迭。我相信中央有关部门这样的安排,显示了中央对香港未来发展的重视。中央关心香港的发展,希望透过不同途径作研究也是非常自然的。但有关政制发展的事宜,有需要在香港跟进的话,今后仍然由特区政府去推动。香港绝对不会出现两个权力中心,中央领导人也一再重申支持特首在香港依法施政。


政制发展是国家內部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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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好几位议员提及立法会议员到外国出席听证会,就香港政制发展提供证供是否恰当。特区政府已经表明香港政制发展是国家的內部事务,由中央和特区根据《基本法》的原则和规定处理。

作为议员,一如我们主要官员,在座每一位在宣誓就职时表明会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区,所以我们难以理解为什么香港的议员,就这一项內部事务,跑到外国的议会提供证供。我们认为有关议员的决定是不恰当的。


其他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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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我也希望在此就两位议员的论点作出回应。

刘慧卿议员提到我们今年的选民登记活动。因为刘议员在处理数字方面有她一套方法,我有需要作出澄清。

现在情况並非是有四十万位热衷登记成为选民的人士已自己取了表格,只是有几十个政党、政团在我们的办事处取了这些表格。至於有多少会成功,回来登记,我们现时不得而知。

另外,我们为今年选民登记活动所定希望可以得到四十八万张表格,包括更新地址和新的登记,其实已较二○○三年约三十多万表格的目標为高,也较二○○二年我们取得四十四万份表格为高。

我们在二○○○年用了四千多万元进行选民登记的工作,今年我们定了希望得到四十八万表格,只是用一千二百万元,所以,以衡工量值原则来看,今日我们目標是积极的。

主席女士,吴靄仪议员提到,到底我们应该从《基本法》条文去理解立法的原意抑是可以看背后立法原意的政策是什么?

其实,我们重提姬鹏飞主任在提交《基本法》草案时向人大表明的谈话,我们认为这是可以反映立法原意的。我们亦提到中央对香港在八○年代定下的长远方针政策。其实普通法制当中,亦有这一套法理的。在奉行普通法的制度中,往往部长在议会內提交草案时所发表的言论,是可以反映立法原意的。所以在现阶段不能抹杀我们在討论《基本法》的原则时可以研究《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和我们需要做这套研究以確保我们符合这立法原意和国家对香港恢復行使主权时所定下的长远方针政策。这套做法是绝对符合法理及宪制原则。

主席女士,我们討论香港的政制发展往往都有个倾向可以比较感性,这也是很自然的。但是,作为特区政府,我们一向都是推动香港社会要冷静理性討论这些问题,这样我们才可最有效地及有最大机会妥善处理好这议题。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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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恳请各位议员支持谭耀忠议员的修正案,反对涂谨申议员的原动议。多谢主席女士。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