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词

立法会施政报告辩论:政制事务局局长发言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一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施政报告致谢议案动议辩论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刚才很留心聆听各位议员就政制事务所发表的言论,我谨此对各位议员表示感谢。在余下的时间,我会概括介绍我们在未来十八个月的重要工作。

  我们在《施政纲领》中,除了表示会继续实施「一国两制」和展示其成功落实外,我们有四项工作重点。


二○○三年区议会选举

  首先是二○○三年区议会选举的工作。去年十二月,立法会通过了条例草案,以至我们可以增加十个区议会直选议席,照顾三个人口有急剧增长的地区,可以增加这些民选议席。目前,选举管理委员会正就选区划界事宜进行公眾諮询的工作。

  叶(国谦)议员提出选区划界有比较大幅度的更改。其实有两点是重要的,第一,若然我们当时没有增加这三个新市镇的直选议席,目前要更改的区界会更加多;第二,我们当时说「基本不变应万变」,我们是说议席的数目不变,区议会的职能不变。但是每一次选举,选举管理委员会都要因应人口变迁而重新划界,所以在未来几个星期,各方面都可以向选举管理委员会继续反映你们的意见。但是叶议员,我是尊重区议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我们也会审慎处理任何我们接收到的意见。但在这个阶段是由选举管理委员会处理。

  叶议员也提出了更长远区议会的职能和运作,我们其实是承诺了在二○○三年区议会选举之后,会做整体的检討。我们会紧记叶议员和各位议员就这方面所给予的意见。


二○○四年立法会选举

  主席女士,就二○○四年立法会选举,我们早几天提出了有关地区直选的方案。我们建议维持「五区四至八席」的方案,我们相信这个方案基本上可以容许选举管理委员会,如果选举管理委员会如此选择的话,按照目前五区来定二○○四年地区直选的分界。这个四至八席的方案有足够空间让他们这样选择。

  这样有两个好处。第一,所有政党、政团、准参选人士都可以在他们原有的区分继续做他们的准备工作;第二,香港市民和选民也已经在过去两届立法会选举,非常熟悉这个模式和现有五区。但最终如果通过法例之后,是否沿用目前的五区,仍然有待选举管理委员会决定。

  主席女士,我们在《施政纲领》中也提到,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建议,鼓励更多人士参与选举。我们建议为候选人提供部分財政资助。如果在二○○四年立法会选举,候选人可以得到超过百分之五的选票,我们会以每票十元的准则,以及提供的財政资助不超过实际选举开支一半的准则,来支持选举的工作。我们相信这些参政、参选的措施是有助推动香港的民主政制发展。


主要官员问责制

  主席女士,第三项我想一提的,是有关主要官员问责制的成效。我们早几天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了一个中期报告。这份报告是一个平实的报告,我们主要专注三方面,是立法会议员和其他公眾人士曾表达关心和关注的。

  第一方面,我们提到《施政纲领》,以及过去六个月我们在某些方面的施政重点。

  第二方面,我们指出在过去六个月,已经有四个政策局和他们辖下的部门,共同节省了七千五百万元的员工开支,这是透过局署重组及精简架构。这也超过问责制每年所需用的四千二百万元。不过,我们不会以此为最终目標,我们会继续,每个决策局努力想办法,节省资源,减少財赤。

  第三方面,我们也提到有关常任秘书长的职级和数目。保安局和政制事务局已將常任秘书长的职位暂定在D6职级。公务员事务局、教育统筹局和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已决定將常任秘书长维持在D8职级。余下有六个局正就有关问题继续进行检討。我们在今年年中向立法会提交十二个月的报告时,希望会有一个更全面的交代。


「仙股事件」

主席女士,过去数日也有一些报导,以及有议员在不同场合提及「仙股事件」的问题。我也想藉此机会向大家交代一下我们对此事件和问责制的看法。其实政府非常重视「仙股事件」和我们当中汲取的经验及教训。我们认为有三点是重要的。第一,事件发生,主要官员应该率先迅速採取行动。正如在「仙股事件」,有关主要官员和有关机构经商议后,將有关諮询文件部分抽回,之后可以平定股市。

  第二,我们需要有善后和跟进的工作。例如在「仙股事件」,我们除了委任调查小组彻查「仙股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向大眾提交报告外,我们也正检討规管架构在上市事宜方面的运作,目的是完善化我们的制度。

  第三,其实「仙股事件」显示问责制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问责的精神,政治责任由主要官员承担。有问责官员承担了责任,回应了社会上的意见和压力,我们便可以共同向前看,所以我们现时继续做有关规管架构的检討。

主席女士,我也想回应一下陈伟业议员今日的一些言论。陈伟业议员一向发表的言论都富有色彩。今日我想封他两个「第一」。他是第一个最懂得「搏出位」的议员,讲了一个「红噹噹」的发言;他也是第一位立论最脱离现实的议员。因为我看不到香港为何可以被评为「独裁封建」的社会。我们根据《基本法》,有宪制的互相制衡;政府行政当局所提的任何议案、法例、预算案,都需要立法议会通过支持,我们才可以实行。这个制度与其他外国社会的也是相近的。

主席女士,我也注意到刘慧卿议员和李卓人议员很关心我的工作。但是刘议员不脱本色,仍然用政治手腕扣帽子。不过有一点很清楚,刘议员,只要一天你在这里,只要其他议员在这里,我们政府每个同事必然有很多工作等着做。

事实上也是,政制事务局在过去数星期,向政制事务委员会已经提交了共七份文件,涉及○三年区议会选举、○四年立法会选举、问责制等,大部分有待你们审议。


二○○七年之后的政制发展检討

  就政制检討的议题,政府非常郑重处理。因为二○○七年之后政制发展检討,对香港至为重要。

我们在《施政纲领》提到会开始做准备工作,其实包括考虑时间表、諮询程序等问题,也在內部开始做研究。

但是社会上確实对政制发展的步伐有多种意见。有人认为应尽快落实全面普选,也有人认为应保留功能组別。单是就时间表问题也有两方面的意见。

今日辩论已经有麦(国风)议员、何(秀兰)议员、刘(慧卿)议员都提过我们应该有时间表;黄宜弘议员认为我们当前须处理的是经济问题,未必是政制改革问题。

所以,主席女士,我看到大家非常关心这方面的事情,也尊重大家的意见。正、反两方面的意见我都会听。但是,我不会这么快就时间表的问题下结论。

我们在处理二○○七年政制发展检討,会依照三项原则处理。第一,我们会遵照《基本法》有关规定进行检討。第二,我们会预留足够时间进行广泛諮询。第三,我们会预留足够时间,处理有关的本地立法。

  我也会本着「求同存异、扩大共识」的態度,与各方面共同处理这事宜。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词。



二○○三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