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府对欧洲议会香港报告的回应

就传媒查询昨日(三月二十五日)在欧洲议会外交、人权、共同保安及防卫政策委员会討论的欧洲议会香港报告,政府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六日)表示:「我们知悉报告指出在经贸方面,香港是联繫欧洲与亚洲的理想桥樑。」

发言人说:「我们欢迎报告呼吁欧洲委员会就欧盟与香港特区的合作范畴作出探討,以及为此提供所需要的资源。 」

报告就多个课题,包括《基本法》二十三条、主要官员问责制、政制发展、法治、人权及与內地的更紧密经贸关係安排等,作出评论及观察。

关於《基本法》二十三条的立法建议,政府发言人表示有关建议是参考普通法原则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国家安全法例而制订,完全符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有关问责制的评论,发言人回应说:「行政长官的权力和职能已在《基本法》清楚列明,並没有因为实行问责制有所增加或减少。」

「问责制是在符合《基本法》的基础上制订,实行问责制使香港的制度更接近其他文明司法管辖区的制度。」

「现在的政治领导层职责分明,由任人唯才和政治中立的公务员队伍支援。不论最高政治阶层的领导有任何转变,公务员仍然留任。实施问责制和设立常任秘书长的职位,不但不会使公务员政治化,反而令常任和专业的公务员队伍的根基更加巩固,並保存公务员系统一向备受推崇的廉洁特质。」

有关二○○七年以后的政制发展,发言人指出《基本法》说明最终目標是经由普选產生行政长官和所有立法会议员。

发言人说:「香港需要根据本身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订出未来的政制发展路向。政府会继续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並在广泛諮询后才作出决定。」

香港法律制度完善及健全。发言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区法院行使独立的司法权,不受任何干预,终审法院享有终审权。根据《基本法》,《基本法》的解释权属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言人补充:「出任终审法院的法官继续是来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享誉盛名、受人尊崇的法官,这在在显示国际间对香港维持司法独立的信心。」  

至於居港权案件,发言人表示,政府完全是依法办事。他说:「此外,政府的宽限政策也让数千名爭取居留权人士受惠於一九九九年终审法院的判决。」

就与內地的更紧密经贸关係安排,发言人强调有关安排將符合世贸组织的规定。



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