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事务局局长就《反分裂国家法》等与记者的谈话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七日)晚上在出席福建中学三校二○○四年校庆联欢宴会前与记者的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记者:你对「领匯」事件有甚么看法?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的(政府)同事正在处理这件事。香港金融中心的地位当然非常重要,现在我们依照法例和政策的考虑处理。我想你问房委会的同事好吗?

记者:长毛提出了公投法,准备提上立法会,你的看法如何?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有关公投条例草案,律政司的同事和政府总部的同事会 研究。我们会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研究。《基本法》第七十四条(定明) ,任何关乎政府运作、政治体制和財政方面的私人条例草案,都不可以由议员提出,而需要由政府提出。但是我们要做了研究后才定最后立场。

记者:原则上如只有公投其实也有宪法地位,这样的一条法例是过不到关的?

政制事务局局长:有关公投的问题,我们已表明立场,但是每一条议员提出的私人条例草案,我们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来审议。

记者:有关「统一法」,人大已启动「统一法」制订的諮询,这对於香港对台湾的关係,香港可以扮演什么角色?你觉得「统一法」有没有可能应用於香港?

政制事务局局长: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都是支持国家统一的。这《反分裂国家法》是为处理台湾问题而做的特別立法。在香港的情况,香港的事情是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来处理。至於香港和台湾之间的事务,我们依然会按照「钱七条」处理。台湾方面民间团体在香港运作会继续,我们亦都依照既定政策推动港台之间的经贸关係、文化交流等。

记者:是否「统一法」在內地实施对於香港不会有任何影响?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相信《反分裂国家法》对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步,是维繫国家的统一的。我相信香港社会是会支持的。我们在香港的事务是按照香港的《基本法》来处理。

记者:是否日后再立「二十三条」时可能会涉及这条法例?

政制事务局局长:特区政府就「二十三条」立法的事情,立场没有变更。但是我们深信香港社会支持国家要统一。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