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就「委任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2004年立法会选举的不当情况」的议案议员发言后的回应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委任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2004年立法会选举的不当情况」议案议员发言后,作出回应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很多谢在座的议员及其他议员过去几个小时给我们很多宝贵意见,就当天912立法会投票的情况,给了我们很多评语及提醒。我想趁这个机会就几方面作进一步回应。

  多位议员都提及「打开票箱」这一件事,其实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当天按照其法定权力向票站主任发出指引。根据选管会初步的调查显示,当日打开票箱的票站主任基本上都依从选管会的命令行事,打开的时候有见证人在场作出见证。但就这方面的问题,我相信选举管理委员会在中期报告会作进一步的交代。

  有好几位议员提及「用纸皮箱」的问题,选管会初步的调查显示,有个别投票站主任在等候后备箱的时候曾用过纸皮箱。至于这些个别票站的情况,用纸皮箱的时候及票站主任和在场人士如何确保投票过程依然公平、公开、公正,在中期报告亦会向大家交代。

  张文光议员提及在9月12日,我向传媒解释的时候,表示并未有使用过纸皮箱。当日,我其实就某一个票站的个案作出回应。当日下午,民建联发出一份新闻稿,提及信义中学的投票站主任曾经考虑是否需要用纸皮箱,选举事务处的同事经核实之后向我表示,并没有在该票站使用过纸皮箱,也因为后补的正式投票箱已经及时运到,当日我的评论是就这个个案作出的。以上的一个解释在九月中时我已经向传媒代表复述过。

  大家都非常关心投票保密,需要尊重及保存。选举管理委员会当日按照法例赋予的权力,决定投票站主任在有需要的时候可以打开票箱,整理放乱了的选票,腾出更多空间容纳更多的选票。选管会清楚知道这是权宜之计,但也一直确保行事按法定权力及在法例规限之内。现行法例有足够措施确保所有投票人的投票保密。整个投票过程中,选票不存在任何记认,所有候选人、代理人、投票代理人及警员在现场见证,可以有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以维护。
  
  有两位议员询问,是否因财政紧绌,少拨给选举事务处,以致要悭钱,「两更变一更」的情况。为举行2004年立法会选举,政府预留二亿七千五百五十四万元;2000年立法会选举,实际开支为二亿七千五百一十六万元。所以第三届立法会的选举拨备的资源比第二届稍为增加,并没有少拨资源予今次的选举。

  另一方面,就第三届立法会选举,我们为推广及宣传经费预留的资源比第二届为少,由第二届的大约八千九百万元经费,减至今年的五千万元。所以我们腾出更多资源让选举事务处做其他实际方面的安排。但并没有因为少拨资源作推广及宣传而令效果减弱。我们尽量以有限的资源来扩阔选举的推广,选举在传媒的曝光率及与个别市民的接触并没有减弱。第三届立法会选举,登记选民人数增至三百二十万,投票人数达一百七十八万,有超过百分之五十五的登记选民投票。这都是我们的同事配合不同党派的候选人及其支持者多个月以来的努力才可达成。

  拨备资源方面,除了宣传及推广活动,2000年立法会选举,选举事务处可用作其他实务开支的预算为一亿八千多万元;2004年选举事务处用作这方面的一般开支预算超过二亿元。回答李柱铭议员的问题,并不是因为财政的问题驱使致「两更变一更」,而是选举管理委员会就选举的实务安排作出原站点票的决定。

  主席女士,有多位议员询问,由选管会进行现阶段的调查是否合适。因为选管会是个独立法定的团体,负责监督及进行选举。根据选举法例,选管会有法定权力处理就其发出的指引而接获的投诉。根据法例规定,选管会须要于完成每一次选举的三个月之内,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报告须包含就每一个接收到的个别投诉,选管会的评核。因此,选管会就今届的立法会选举安排作出检讨和调查,正在现阶段履行其法定责任的一部分。有待选举管理委员会提交报告后,政府会仔细研究报告内容,然后作出进一步跟进任务的决定。我很希望各位议员在现阶段不要就选举管理委员会调查今次选举的公正性或其性质妄下判断。

  其实,在选举管理委员会处理有关选举投诉以外,选举法例也提供了另一渠道,就是任何人士如果质疑选举结果,可以根据选举法例定下的机制,向法庭提出选举呈请。这是正式根据现有司法程序一个上诉的渠道。但是我强调,就这些安排以外,政府会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来跟进今次事件。

  有人问到我和我局的同事,就今次事件和选举安排责任何在。在选举事宜方面,政制事务局主要职责涉及制定有关选举整体政策,向立法会提出及制订相关的主要法例。我们也需要协调有关选民登记和鼓励市民出来投票各方面的宣传推广活动。就这几方面,我们在2003年期间制订了有关政策和相关的主体法例,例如《2003年立法会(修订)条例》,定下了每个地区直选由四至八个议席组成,例如新的安排有「十元一票」的资助计划。

  除了法例问题,刚才就宣传任务,讲到财政安排,我都向议员简述我们就这方面的任务所做出的结果,和配合大家将选民登记人数和投票人数提升了。

  作为政策局,我们当做的任务是按照我们的职责,尽了力去做,然而今次选举安排,确实有欠周详的地方,导致市民和候选人不便之处,我们有需要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纠正各方面的问题。

  主席女士,汤家骅议员用许多精神、时间开行了八点我们应该考虑和跟进的,我相信他开行很多的要点,我们今后确实需要考虑和跟进。例如他提到,我们是否需要根据相关法例,加强对票站主任和同事的培训,令他们能够较为「熟手」。

  第二方面,汤家骅议员提议,我们是否确实需要检讨原站点票或分区点票的安排?我知道一方面有许多不同政党政团和候选人,都认为我们现时有四百多个票站可以让大家看到每个票站或者票区投票的情况,这个信息对大家日后在区内做任务有帮助。但是大家亦希望可以确保我们点票的效率和准确性要高。我相信这些主要考虑,今后在检讨日后做立法会的选举和其他选举,这些经验和考虑,我们会慎重评估,作出相应需要做的新的措施。

  何钟泰议员提到,我们有万多名公务员同事,在困难情况下帮助我们完成今次选举任务和工程,他们是其志可嘉的。这个我也非常认同。

  刘慧卿议员提出,今次选举管理委员会到现阶段所做的检讨和调查,是否全面?我可以确实回应刘议员,已经是尽量全面的。

  第一方面,他们接收到,从市民、候选人,他们的支持者所收到的投诉,他们积极去跟进。

  第二方面,各位议员和不同政党转介而来的个案,他们都在跟进。

  第三方面,传媒报道方面,有任何一个个案,他们注意得到的,他们都会跟进。所以到当前为止,这个中期报告包括范围已经尽量扩阔。

  主席女士,梁耀忠议员提及,会否因为今次选举的行政安排有不妥善之处,而影响今后2007及2008年或者往后政制发展的讨论?我可以确切告诉梁议员,今次选举的实务安排和管理,不会影响我们日后政制发展的考虑。
  
  其实大家如果回看第三届立法会选举的安排,有历史新高的选民登记人数,有历史新高的投票人数,也有历史新高的参选人数,这其实显示我们在循序渐进的政制发展下,香港社会和公民意识,大家愿意关心香港公共事务的成熟程度在逐步提升。我相信今次选举的经验,必然对2007及2008年和以后的政制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何俊仁议员提到,根据他的观察,到当前可以看到的事实,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预谋、串谋意图影响选举结果,就他这个观察,我是认同的。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都认同今次选举确有欠妥善之处,我们需要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及为今后的任务做好准备工夫。

  大家都非常珍惜香港的选举制度公平、公开、公正这个基础和原则。其实政府的同事和在座各位议员和党派的代表一样,都很希望不单保存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还很希望将香港的选举制度继续强化。所以,我向大家确保一点,有待选管会提交中期报告后,我们会确切研究,亦都会向大家进一步交代我们在哪几方面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



二○○四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