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就《2004年拨款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发言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张文光议员在《2004年拨款条例草案》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提出的修正案总目144分目000(即政制事务局开支)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今日的辩论中,很多议员谈及我们专责小组及政制发展的工作,所以我希望你容许我在处理张文光议员的修正案之前,做几点回应。


政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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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回顾专责小组过去三个月的工作,我们先后完成了两方面的报告。我们第一號报告处理《基本法》中涉及政制发展的法律程序问题。
人大常委会经考虑这份报告及考虑社会各界意见后,就《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作出解释,釐清了有关修改两个(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產生办法所涉及的法律程序问题不清晰的地方。

在第二號报告中,专责小组將对原则问题的看法,归纳为九个要点,作为今后推动政制发展须顾及的九个因素。我要重申这些因素其实是建基於《基本法》的规定和概念。我们並没有修改《基本法》本身,也没有在《基本法》以外附加任何条件。

这些因素是我们综合过去三个月从社会各界收集得来的意见而得出的结论,当中包含了中央部门在我们二月期间访问北京的时候,向我们表达的看法,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在过去两、三个月,跟不同界別和团体会面之后所得到的一些看法和结论。我们重申很多次,任何今后政制发展的方案越能够贴近这九点因素,我们认为可以在香港社会內部达成共识的机会是越高,也有更大机会可以取得立法会、行政长官和人大常委会三方面的认同和共识。

在过去三个月,专责小组在处理工作时,是紧守三个宗旨。

第一,我们是全面和如实地向中央反映香港社会的意见。在我们发表第一號和第二號报告时,我们都將香港社会的意见,以附件形式,原原本本地向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部门提供,予以考虑。而每次我们和中央有关部门会面时,我们都再三详细交代香港市民对政制发展的诉求。第一方面的工作我们已做了。

第二方面,为回应香港社会和市民对香港现时政制的制度有所改善的诉求,我们努力爭取尽快启动修改两个產生办法的程序。行政长官根据人大常委会四月六日的解释,在四月十五日向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也就此正面和积极地回应了社会上的诉求,就是二○○七年行政长官產生办法和二○○八年立法会產生办法应该予以修改。

第三方面,专责小组积极爭取確定这两个选举產生办法可以修改的空间。人大常委会四月二十六日的决定,是明確了二○○七年行政长官和二○○八年立法会选举可以修改的范围,今后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和立法会的组成是可以修改的。
我们明白人大常委会四月二十六日的决定,与部分市民或政党、政团心目中的理想,是有一段距离。特別是那些希望尽快落实普选的人士,他们会感到失望,这个心情我们是理解的。


凝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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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失望之余,我们依然是要尊重宪制的秩序和面对政治的现实。当前的情况是人大常委会已就○七年和○八年两个选举的產生办法作出决定。作为特区政府,我们一向强调,任何修改方案都必须得到立法会、行政长官和人大常委会的支持,方可成事,缺一不可。

在座各位立法会议员,和我们主要官员一样,都是公眾人物,都是政治人物。作为社会负责任的政治领袖,我们大家的立场如果是有分歧的话,就要正视分歧,努力缩窄大家之间的距离。就政制发展这个问题,香港社会、立法会之內的不同党派、特区政府和中央,都认同普选这个最终目標,大家的分歧只在於迈向这个最终目標的速度和模式。在特区政府方面,我们虽然未能够认同民主派议员认为○七、○八年必须普选这个立场,但我们一贯都是非常尊重各位民主派议员对民主的执著和承担。同样地,我也希望民主派议员能够有同样的態度,尊重不同党派和政府的同事,可能就这些问题有不同的见解,大家都要放下身段,闯开胸怀,面对当前的政局,努力达成共识。

其实世界很多不同的地区、很多不同的地方,往往是有深层的政治政策问题,是不容易解决的。我们在香港现时面对的政局,正当如此,不同的党派、不同的议员,大家做政府、做议会的,有不同的职份,不同的角色,但路只有一条,就是要努力为香港谋取共识,这样我们才可以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创造新的空间。
我很希望,主席女士,待我们专责小组发表第三號报告书,开列可以修改的范围之后,在座各位议员可以在諮询你们所属的团体或支持你们的选民后,向专责小组提供方案,共同研究一下这两个选举產生办法,如何可以推至下一个阶段的发展。


张文光议员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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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接着我回应一下张文光议员的修正案。

张文光议员代表民主党建议在二○○四/○五年期间,从政制事务局的预算开支中,削减三百二十多万元,等同一个局长一年的薪金。
去年,確实有刘慧卿议员提出过类似的修正案,但今年比较好的,是建议不涉及我局內的公务员同事,不会殃及池鱼,因为我们接受得政治委任的,已经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要面对这种挑战。

其实我们政制事务局在二○○四/○五年的预算开支,只不过是三千四百多万元,在十一个决策局中,我们佔政府整体开支比例最少,编制也是最小,这安排其实已经充分体现了衡工量值的原则。

刚才的辩论中,有好几位议员提到我们局內其他方面的工作。

张文光议员提到选举事务大可以全数交给选举管理委员会和选举事务处来处理,但其实与一般政府的工作安排是不对称的。一般政府的工作安排必然是有一个政策局来推出政策建议,然后有一个执行的部门来执行和落实。

正正在过去一年及最近几个月,我们都是在落实十元一票的资助计划,我们也在落实例如在选票上可以刊登各位政党政团支持候选人的標誌。

这些就是我们作为政制事务局、作为政策局提出来的建议,是一年多之前提出来的,立了主体法例之后,我们也带附属法例来议会供各位议员审议,得到大家的支持,正在落实中。所以选举事务不可能单由选举事务处来处理。

何俊仁议员提到《基本法》的推广和香港市民对《基本法》的认识。其实我给他最简单的回应,就是我们在第二號报告书5.23段其中一个因素,我们也有提及,今后我们推动政制发展,香港社会对《基本法》的认识,都是应当考虑的其中一方面。

但对《基本法》的认识,一如其他地方对那个地方的宪法的认识,是一个过程,这个教育的过程是要假以时日才有成果的。但根据我们政府做的调查,在二○○○年,对《基本法》稍有认识、有认知的市民,有百分之八十,至二○○二年年底时,我们做的调查已经提升至百分之九十。但这是初步的认识、认知,要深化这些认识和认知,我们继续会不断努力,来做这方面的工作。我也相信多做这方面的工作对我们今后整体的政制发展,是有帮助的。

刘慧卿议员,她现在不在这里,主席女士。她很热衷於代台湾当局发言,我不是很明白,不过既然她这么热衷,我也回应几点。

她说到我们对台事务的工作,其实在过去一年多,我们是有些实质的工作是有进展的。

例如,去年有「沙士」病期间,我们安排了台湾来的学者和医学界专家与香港的衞生部门及大学联繫、交流。在过去几个月,有香港渔民遇到暴风的时候,需要保护,需要有安全的安排,我们透过与台湾在港机构的联繫,是安排得到的。也说回去年有「沙士」病期间,有一个香港旅行团滯留台湾,也经过我们的沟通和安排,可以安排专机在短时间內接他们回来。我们也跟不同的学界、商界、新闻界,从台湾来的访问团有联繫,安排他们认识香港最新的经济、社会情况,以及看看「一国两制」在香港的落实。我们跟张良任先生不时都有联繫、有沟通。

也有议员提到立法会议员北上,想进入內地,未能获得批准。最重要一点,我给的回应就是,在「一国两制」下,內地的出入境安排是由內地的公安部门决定的。

说回张文光议员和其他议员今日提到我们专责小组的角色和工作分配,我想再说几点。

我们专责小组三位成员的分工是这样的。

政务司司长领导专责小组,包括与中央有关部门沟通、听取香港市民的意见,担当中央与特区之间的桥樑角色;律政司司长为专责小组提供法律意见;而我作为政制事务局局长,是负责政制发展的政策和实际方面的工作。

专责小组的成立其实反映特区政府对政制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我们主要官员团队之间的相互配合。

政制发展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泛,也牵涉到整个特区的管治。单由一位主要官员去处理,並不足够,特別是这阶段並不足够。所以由政务司司长领导及由我们其他两位主要官员配合和支持,是恰如其分,非常恰当的安排。

我刚才在开场时,跟大家谈过我们过去三个月所做的两份报告书。当中很多內容,都是建基於我们政制事务局在过去一段日子所做的研究工作的。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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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女士,今日有好几位议员质疑,提问到我作为政制事务局局长,就政制发展这议题所做过的工作。我也想趁这个机会跟有关议员,谈谈我最根本的態度。
我们这一代的政府同事是七○年代加入政府,在八○年代我们已经开始做落实《联合声明》和开始准备过渡的工作,在九○年代,我也处理过联络小组的工作,处理过成立终审法院这些比较敏感和重要的事宜,也安排过香港回归各方面的仪式。所以对我来说,过去十多二十年,已经跟《基本法》和「一国两制」的落实结下了不解之缘。

两年前,我出任政制事务局局长的时候,从第一日开始我们已经知道,政制事务局的工作,特別是政制发展的议题,难度是高的,爭议性是大的,要达成共识是不容易的。

虽然如此,我依然坚持自己的信念,可以为香港爭取到几多空间,就为我们的政制发展做几多工作,尽量將香港政制发展往前发展,尽量缩短香港政制和最终普选目標的距离。

我很希望透过我们和各位议员的努力,共同可以定出一个较明確的方向,也为香港踏出一条共同的道路。

主席女士,也因为我有这个基本的態度,我对在座多位议员对我个人的批评,或者加封的称號,可以坦然面对,一笑置之。其实我记得我们读小学的时候,如果同学之间起「花名」,很多时也是因为「老友鬼鬼」,所以我视各位议员为同窗的朋友,大家可以互相共勉。不过对陈伟业议员,我想说一句,大家是同辈,不需要叫我做外祖父。刘慧卿议员也说过,「消消气」,其实我可以告诉主席女士,我们主要官员的团队很愿意来议会跟大家沟通,跟大家消消气,只要这样做是为香港办到事,我们每天都愿意来做。

总结一句,主席女士,我和我的同事会继续努力做好我们的本份,尽量为香港的政制推前,尽量缩短香港的政制与最终普选这个目標之间的距离。
主席女士,我恳请各位议员反对张文光议员的修正案。多谢主席女士。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