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事务局局长谈话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六月十六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內容(只有中文):

政制事务局局长: 作为开始,先说回今日的议题。今日主要谈《基本法》附件一最后一段第七段应该如何詮释。

事缘於四月七日的时候,刘慧卿议员及其他团体来政制事务局与我们商討和反映他们有关政制改革的意见。当时刘议员问我,附件一最后一段应如何理解,是包括还是不包括第三任行政长官?即「二○○七年以后各任」特首到底是包括还是不包括二○○七年七月一日上任和在二○○七年上半年所选举的特首。当时我给她的答覆是附件一最后一段的字眼本身不是完全清晰,我们需要作研究,才可以有一个最后的答案和立场。

所以上月政制事务委员会提出邀请法律专家及其他人士来给意见,我们基本上是欢迎,因为我相信多听意见对我们做研究是有帮助。

今日除了在会上大家听了多方面的意见,大家也看到確实香港是一个非常自由开放的社会,百花齐放的意见都可以充分表达。我也从立法会秘书处收到的文件看到,在法律专家方面,確实就附件一第七段有两种意见。例如,律师会送来的文件表示,他们认为附件一第七段应该包括二○○七年所选出和上任的第三任特首;但有另一位资深大律师Mr McCoy,他在大家都可以读到的文件內认为应该不包括第三任特首,而应该在二○○七年以后所选出来的各任特首才包括在附件一第七段其中。

当然,除了这些香港的法律专家意见,我们政制事务局也参考过和注意到內地法律专家的意见,例如萧蔚云先生他们所写的文章。

我要重申一点,目前这个阶段,我们是处理法律角度的研究,特別今日提及的是附件一第七段所涵盖的范围。我们並未就二○○七年以后政制发展检討的范围作定案,我们在这阶段会非常严谨地做有关附件一及有关二○○七年以后政制发展检討各方面的研究,特別因为附件一有关行政长官选举的办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所以我们严谨处理,不会轻率作判断。我们相信站在法律和宪制的层面,用严谨的態度来处理是完全適合的。

记者: ...你打不打算向中央...寻求解释...?

政制事务局局长: 现阶段我们只是做內部研究,我相信待我们完成內部研究后,才决定下一步应该採取什么步骤。

记者: ...有关选举委员会,究竟是一个还是两个也爭拗了很久,但政府却迟迟不表態,到最后...。你觉得在这件事上,政府是否要加快研究,或者寻求专家解释或中央、人大、法庭解释,早点一锤定音,定了案反而会更好,解决了纷爭?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们在处理所有关於二○○七年以后政制发展的检討,都是非常严谨,也非常重视,所以就你提出的问题,我可以承诺的是我们会尽一切能力,去充分理解附件一、附件二、《基本法》四十五条、《基本法》六十八条,各方面有关政制方面的《基本法》条文,然后我们才作出定案。但《基本法》本身是比较新的宪制文件。所以在现时特区成立初期这几年,我们一面实施一面探討,仍然有一些不同意见是很自然的。看看其他先进社会,例如美国,她的宪法已经有二百多年,时至今日也仍然不断有多种意见。我相信这不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但是值得我们小心研究的问题。

记者: 今日有团体再次提出,希望○八年直选立法会,政府在这方面的立场,有没有一些初步的睇法?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在过去几个月,我在立法会的动议辩论我都表达过,我们所有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就职时都宣誓表达我们会支持《基本法》。《基本法》里面写了最终的目標是要达至普选的。所以,这个最终目標在政府及议员方面是广泛全面得到支持。但是整个香港的政制要循序渐进,要顾及香港的实际情况而最终达至普选的目標。这几个环节,我们在未来的日子,在做政制改革检討时,我们会去探討,然后到我们有成熟的意见时,会將諮询文件向大家发放。所以暂时今日我知悉到这些意见,我不会有最后的结论给大家。

记者: 这轮諮询会否定下时间表,何时达到直选?

政制事务局局长: 其实我们今年二○○三年开始主要做內部研究,也是我们今年一月所发表的《政策纲领》的一部分,我们会就政制发展检討做適当的准备。《政策纲领》所涵盖的时段,由二○○三年一月开始十八个月,我们政府工作的重点。我在立法会动议辩论时表明,我们在二○○三年內集中做內部研究,我期望在二○○四年或二○○五年做公眾諮询,二○○六年处理本地的立法,政制事务局的同事会全面紧贴这个时段办事。

记者: 黄宜弘都说,许多团体的意见重复又重复,无必要听下去,你身为官员,今天已经听了整个下午,你觉不觉再听意见,再諮询下去,会觉得很沉闷、重复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很愿意听各方面的意见,因为香港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多元化的社会。在五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的动议中,我有一个重点要向大家说,我觉得不同的党派,不同的议员,多年参政,就政制改革固然有他们一定的立场和建议,但是我们必须愿意放下自己的成见,愿意听其他方面不同的意见,这样我们才有基本的条件,可以谋求共识,可以求同存异,可以为香港政制发展拓展一些新的空间。我十分觉得我们需要在未来数年,在各方面,在政府方面、政党方面、议员方面,在不同的社团方面,都要有这种態度,我们才有更大的机会可以成功。

记者: 对委员会今日通过的决定,直至局方交回意见,委员才再討论,你的看法如何?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觉得他们促请我们要充分考虑今日各方面不同团体和个人表达的意见,这是积极的。而我们在研究中,也会详细和细心考虑今天听到的意见。我觉得大家其实很认真研究了附件一第七段涵盖的范围,大家听了几小时,都发觉真是有多於一种意见,既然这是有关香港以后政制发展的前景,特別是关乎应当如何选出特首,我觉得是非常重要的议题,所以我们会小心研究。

记者: 今日有议员提出这个议案,事前有没有跟官员有默契或共识?

政制事务局局长: 大家都看到,刚才的议案其实是吴亮星议员即席挥毫写出来的。

记者: 黄宜弘那一个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 黄宜弘议员,我看到他也是会议到最后的时候,他举手给主席。我的立场很简单、很清楚,今日听到各方的意见,我们都会细心考虑,因为二○○七年政制检討及附件一最后一段是非常关键的,我们会小心研究。

记者: 我想问清楚,是否有跟黄宜弘谈清楚,所以才由黄宜弘提出这个议案?

政制事务局局长: 议员提议案是他们自己的决定,多谢大家。



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