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事务局局长谈话内容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十一日)中午在中区政府合署中座大堂与传媒的谈话内容(中文部分):

记者: 局长,对于董先生说他对问责官员的操守要求比公务员更加高,即whiter than white,你觉得现时是否有部分问责官员未做到这个水平?

政制事务局局长: 其实自从我们推行问责制以来,所有主要官员都是非常严谨,跟随问责制的精神办事。我们去年推动问责制的时候,也将守则交给所有主要官员,我们每日在处理我们的政策范畴时,大家都尽量提高警觉性。

记者: 梁锦松虽然说自己是无心之失,但他也说给人有瓜田李下的感觉,日后怎样挽救市民对问责制的信心?

政制事务局局长: 董先生昨日已就这件事说了一番话,现阶段我就这事件本身没有进一步补充。但在去年推动问责制之后,我们在立法会是颇详细地审议过有关主要官员的利益申报、个人数据的申报,我们也在当时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讨论,我也承诺在做(问责制)十二个月的报告时,一并检讨申报利益的制度,看看有什么地方需要优化。我也会在做检讨的任务时,一并总结一下今次这件事的经验,看看主要官员问责制的守则有没有地方需要完善化。

记者: 我们想了解今次会否调查司长有没有违反守则,如果不调查的话,你会怎样总结今次事件?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想昨日董先生已经就财政司司长处理今次事件向大家做了交代,以及财政司司长在处理这件事,在严谨方面董先生认为今后需要汲取教训。我相信我们在总结这次经验之后,会在十二个月的报告里面,就主要官员问责制的实施及申报利益的制度,一并总结这次事件所得到的经验。

记者: 你的意思是否指梁锦松已违反守则?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的意思是董先生昨日已经就财政司司长这次事件说了要说的话,在这个阶段,我没有进一步补充。但是我已经在立法会跟议员商量时,承诺了在十二个月的报告内,一并就主要官员问责制的申报利益制度作检讨,我们也会将今次的经验,(与其他经验)一并总结,做好这个检讨。

记者: 是否将来的利益申报制度可能连买车都要添加?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想大家不要太快去下一些结论,因为整个主要官员问责制的申报利益制度,我们是参照了以前在政府内,公务员结构最高层的官员需要做的利益申报,大家也看到这个申报利益的制度是非常透明的。我们在实行问责制初期,会不断总结经验,我们会因应这些总结的经验,看看这个制度有没有需要完善化的地方。

(请同时参阅英文部分)



二○○三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