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事务局局长谈话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会见数区的区议会主席及副主席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內容(只有中文):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们刚刚接见了叶国谦议员和几位区议会主席、副主席,他们向我们反映意见,希望选举管理委员会可以因应他们的意见,调节二○○三年区议会选举的选区划界。

我向他们回应,其实选区划界的工作,根据法例是由选举管理委员会处理的。有关二○○三年区议会选举,我们因应新市镇人口递增,回应社区的意见,已经增加了十个直选议席,也舒缓了在不同区的人口压力,以致今次选举管理委员会就选区划界要调节的选区(数目)已经比较缩减了一些。我们也鼓励他们(叶议员和几位区议会主席)尽快將不同社区有关选区划界的意见,向选举管理委员会反映。因为根据法例,是由胡(国兴)法官的委员会处理的。但是,他们今日交给我们的意见,我们当然也会向选举管理委员会转达。

另外一点是叶议员和其他区议会主席也提到的,是他们原先非常接受我们在二○○二年中提出「不变应万变」的方案,他们有部分意见本来以为「不变应万变」是每个选区都不变。但其实我们当时说「不变应万变」的方向,第一是整体直选议席的数目不变,即三百九十席;第二方面是区议会的职能不变,我们在二○○三年选举之后再作检討。但其后我们因应新市镇人口递增,將直选议席由三百九十增加至四百,舒缓了压力,也照顾了社会上的需要。大家谈过后都觉得是有用的,我们会跟进。

记者: 以人口做一个选区的基准,之前胡法官也说过,其实以人口来计是最好的,但今日叶国谦和区议会主席就会觉得,其实社区的完整性可能是更大的考虑,你觉得怎样?

政制事务局局长: 其实,每一次选区划界都要因应人口迁移作適当的改变,人口的分配,(每区人口的)基数大约是一万七千人,加减百分之二十五,这是法例规定的,也可以照顾市民有均等的代议权利,在代议政制下有选自己的代表的权利。但其实法例也有顾及每个社区有不同的情况,可以特別让一些区包含多一点或少一点的人口。例如在离岛区,因为地理环境,有一些区只有数千人,但也有一些新市镇因为人口快速增加,比一万七千人的標准超出较多。选举管理委员会会充分考虑人口、社区的性质、地理环境,然后才提出最后的一套建议。我想在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不同的社区人士,有心参选的,或者希望关心社区发展的,都表达意见,可以向选举管理委员会充分反映。

记者: 他们有些觉得有些区支离破碎,同一个屋邨分为几个选区,其实会否对选民造成不便?

政制事务局局长: 对於这些意见,我们作为政策局是不便处理,也不是我们份內需要处理的,因为我们管的是政策,例如我们看到新市镇人口递增,我便建议增加整体直选议席的数目,但是每一个区应该如何划界,不应该由政策局来评论。但是我注意到有某些区议会对个別议席、个別选区的划界有意见,我理解他们这一套想法,我鼓励他们向胡法官的委员会充分反映,让胡法官及他的委员会根据法例去独立处理这些意见,我认为是比较恰当。

记者: 你会不会向胡法官告诉他们的意见?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只会在书面上,由我局的同事將我们今日收到由叶议员和其他区议会主席以书面递给我们的意见,转达选举事务处,由他们向选举管理委员会递交,我觉得这样是比较恰当。意见我们会听,也会反映,但是处理还是由胡法官的委员会来处理。



二○○三年一月二十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