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麟建议资助候选人推动政党发展 |
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十日)说,他建议由二○○四年(第三届)立法会选举开端,政府按立法会选举候选人所得票数,向候选人提供部分财政资助。
他也提议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重新研究,在选票上印上候选人所属政党或组织的名称和标志或候选人的照片,方便选民标识候选人和所属政党或组织。 他表示上述措施可鼓励更多有志服务社会的人士参与立法会选举,并促进本地政党和政团发展。 林瑞麟今日就二○○四年立法会选举,提出多项建议。以上的建议安排是其中两大项,其他建议涉及功能界别选举。 他说,早前有意见表示应研究是否订立政党法,希望政府对此予以考虑。 他理解现时香港的政党和参政团体主要希望其地位得到法例认可,并且获得财政上的资助。 经详细考虑后,他认为现阶段不适宜订立政党法。 林瑞麟说,他认为让政党和政团有充足的空间,自由地发展,方能更有效地推动香港政党的发展,另立条例规管政党的运作反而可能会窒碍政党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本地政党和政团的发展及鼓励独立候选人参选,政府建议在二○○四年立法会选举开端向候选人提供部分财政资助。 林瑞麟提及建议措施的细节时说,就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选举而言,当选的候选人或获取百分之五或以上有效选票的候选人,便会获得政府的资助;每张有效选票的补贴额为十元,而每名候选人可获得的最高资助额为其选举开支的一半。除现金补贴外,候选人可享有一轮免费邮递,与选民沟通。政党、政团及独立候选人均可获得同等资助。 林瑞麟表示,他相信这样的资助方式,会较现时为候选人提供两轮免费邮递安排,更能迎合候选人竞选时的需要。此外,香港电台会继续在选举期间,提供免费广播时段供候选人宣传政纲。 此外,林瑞麟表示会要求选管会重新研究,在选票上印上候选人所属政党或组织的名称和标志或候选人的照片。他认为长远来说,这有助政党或组织及独立候选人建立鲜明的形象。 他又建议,把有关发还选举按金的最低得票率,由现时的百分之五,下调至百分之三,希望藉此鼓励更多社会人士参与选举。 另外,林瑞麟表示政府正就地方选区选举的选区数目和各个选区的议员人数进行研究。一俟研究完毕,他会尽快公布政府的建议。 他说,政府需要修订《立法会条例》和其他选举法例,以落实以上各项和有关地方选区选举建议,并计划在二○○三年首季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条例草案。 完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星期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