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事务局局长谈话内容

以下为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在政府总部与记者的谈话内容: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今日从刘慧卿议员及其他团体的代表收到一份函件,我们会与特首办商量后才作出正式回复。我也希望趁这机会与大家谈几点事项。

第一方面,就二○○七年政制发展的检讨,我们须进行公众谘询,但这项谘询的时间表及模式,我们现时未有既定方案。

第二方面,我们处理公众谘询的任务方面,我们一定要预留足够时间,在二○○七年之前办好这项任务。

第三方面,我们会确保有足够时间,如果我们有需要的话,可以根据《基本法》对法例作出适当的更改。

特区政府重视政制发展的未来方向,我们会积极处理公众谘询的任务。

记者:刘慧卿说前线已相约了你一段时间谈政制检讨,约了数个月还未有回复,你会有什么安排?对于《民主动力》表示对你们「不存厚望,只有少少希望」,你如何给予他们信心及承诺会有更好的未来?

政制事务局局长:其实,我出任政制事务局局长数日后,刘慧卿议员已经打过电话来,我也已经回复及对她说我很乐意见她及《前线》的朋友。现在,我们双方在安排时间。其实我在听社会上的意见,政团、政党及地区人士的意见。对于处理政制发展的前景,我们是持积极态度的。我们也看得到政制发展对香港社会本身是非常重要的。

记者:刚才你说会很积极回应有关政制发展的意见,他们十月会举办一个关于民意调查的座谈会,希望邀请到政府官员出席,你作为政制事务的问责局长,会否出席?

政制事务局局长:这要待我收到他们的邀请及了解这个论坛的模式及内容。我们会继续密切注视。

记者:对于二○○七年政制检讨,你说未有时间表或模式,其实局方现时在做些什么任务?有没有做一些前期任务?

政制事务局局长:政制事务局多年来都有就将来的政制发展做一些研究。但是,当前要处理的任务主要是二○○三年区议会选举及二○○四年立法会选举。这些选举对二○○七年后的发展是重要的和有帮助的。

记者:刚才你说适当时候及在适合情况下会更改法例,可否详细解释一下?

政制事务局局长:根据《基本法》,如果我们在二○○七年之后需要更改立法会的组成及选举模式,或者需要更改行政长官选举模式,我们需要有三分之二的立法会议员的支持、需要有行政长官的同意,才可以行下一步。在立法议会方面(如要更改选举模式),我们需要报请中央(备案);在行政长官(选举)方面,如果我们有选举制度上的改动,需要上报人大常委及得到人大常委的同意。

所以,《基本法》本身有一些规定,如果我们需在二○○七年后有改动,我们需要启动《基本法》本身的机制。

记者:是否意味会有少少改动?

政制事务局局长:现时不可以这么早去预测二○○七年之后我们的方向是什么。但是我可以清楚帮助的是,我希望在二○○七年之后,我们为香港今后的政制发展定下一个明确的方向,可以稳步向前和不断进步。

(请同时参阅英文部份。)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