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事务局局长谈话內容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后,与传媒的谈话內容(只有中文):

记者:  你们是否觉得李(国章)局长没有利益衝突,便不会跟进?

政制事务局局长:  今日要表达的最重要有两点。第一方面,李国章局长在中大只是取得免薪休假,目前保留了教授的职衔;另一方面,在教务委员会他是没有参与会议的工作的。李局长多年来都是尽心着意推动大学教育,相信他和其他局长一样,会全力以赴,希望將教育政策及其他教育的发展做得更好。香港是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任何一个主要官员的同事,他们在公眾所做的工作都受到立法会、传媒监察的。

记者:  虽然李局长的职位得到特首批准,但是他在利益申报时没有作出申报,你觉得有没有问题?

政制事务局局长:  其实我们在利益申报的表格上,是要求同事是要申报受薪的董事职位,或者受薪的聘任职位。所以,他现时已经在中大是免薪休假,他这教授职衔根据该表格是毋须申报的。但是每位同事都是公眾人物,我们是受公眾监察的,而在中大的事宜上,大家都会继续关心,但在教务方面的会议,李局长是没有参与的。

记者:  会上说过李局长的安排,特首是给予批准的,是批准哪一部分?

政制事务局局长:  李局长在中大方面是得到免薪休假安排,特首是知悉並且批准。

记者:  你刚才说其实不需要申报,因为现时按规定,是毋须申报无薪工作。虽然按规定是毋须申报,但是如果有这些个案大家都觉得会有「瓜田李下」之嫌,说不定会有利益衝突,会否改变现时的程序,日后连「无薪」的也要申报?

政制事务局局长:  现时我们採用的主要官员问责制的申报利益制度,是基於过去一段较长的日子,高级公务员作为主要官员採用的制度。这是问责制推动的初段时间,我们在未来岁月会多方面汲取经验,听各方面的意见,务求问责制做得更完善。

但是有关申报利益这一环,我们在过去两三次立法会的事务委员会会议,与各位议员有非常积极的沟通。大家都认为保持香港这个廉洁公正精神是重要的。大家对共同目標都是认同时,我相信今后,我们再作进一步完善时,大家都会支持这个方向。

记者:  虽然说李局长没有问题,但是既然有议员提出质疑,而公眾又觉得有些道理,你会否索性向李局长说不如辞退了吧?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要重申的是,李局长现时免薪休假的安排,其实並没有导致任何利益的衝突。但是各位议员今日提出的意见,我当然会向同事反映。

但是,最重要的是,大家继续要看未来数年,每一位局长在处理其职责时,怎样处理其政策范畴,怎样为市民服务,怎样尽量做到最好。

另外,有一个细节,须与大家补充。刚才大家问李局长教授的身份,是否须申报。我向大家解释,现时的申报制度是要求主要官员的同事,如果其聘任有薪酬,他们须申报。但是如果作为董事局的成员,虽然没有薪酬,他们都须申报。所以有同事任慈善机构的董事,他们都有申报。我要將「董事」和「聘任」两类的身分,分开跟大家说清楚。

刚才也有行家问,董先生是何时批准李局长免薪休假的安排,这是李局长在八月一日上任前批准的。

记者:  希望再清楚一点。既然安排上是不须申报的,为何要批准呢?

政制事务局局长:  因为这也是与李局长先前在中大任职的聘任安排有关。虽然李局长已经辞退校长的职务,但是他在中大是有免薪休假的安排,以致他仍然有教授的职衔,这件事情上李局长也认为有需要向特首申报,而特首审核后,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批准了。

记者:  (主要官员)在离职后的一年冷静期是否需要检討?

政制事务局局长:  目前安排是要有一年的(冷静期)期限,主要官员离职是要向委员会申报,他们是否准备做新的工作。目前,我们认为一年的期限是適合的。我已经在委员会说过,会在六个月內向立法会交一个中期报告,十二个月交一个更全面的报告。我们再会听多一些意见,也总结一下实施问责制的经验。

记者:  就李国章局长这个个案,是否可以说这里有一些漏洞?可否这样说?

政制事务局局长:  我不认为有漏洞。因为最重要的是,確保主要官员是大公无私地处理他们所负责的政策事宜。目前,大家都看到在教育方面,我们是很努力地推动,希望香港的青年人,可以有百分之六十在未来十年得到专上教育的机会。每一间大学都有自己的董事会,也有大学以外的社会领袖参加。至於大学的发展,特区政府向教育界的拨款,都是有外人共同参与及监察的。我们相信这些都有助確保不会出现利益衝突。



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