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回应杨森议员提出的决议案 |
以下为政制事务局局长孙明扬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席上回应杨森议员就转移政制事务局局长的法定职能提出的决议案的发言全文(只发中文):
主席: 杨森议员提出的决议案,建议把现时授予政制事务局局长的法定职能,转移给政务司司长。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54A条提出的决议,是把某些公职人员的法定职能,转移给其他公职人员。决议是因应政府重组决策局而提出的,不是订定重组决策局的立法。 在此前提下,假如杨森议员的决议获得通过,並不等同於自七月一日起取消政制事务局局长这个职位。决议只会把由政制事务局局长行使的所有法定职能移转给政务司司长。这会带来两个问题。第一,將来的政制事务局局长一方面需就有关其政策范畴的事宜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却不能行使相关的法定职能,我们认为这个做法是並不恰当的。第二,把理应由政制事务局局长行使的法定职能加诸政务司司长,对政务司司长也会造成不必要的负担。 因此,政府反对杨森议员提出的决议案。至於何俊仁议员提出的修正,我们已多番解释我们反对的原因,所以我不打算在此再重复。我恳请议员投票反对杨森议员的决议案和何俊仁议员所提出的修订。 完 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星期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