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制事务局局长就议员出席听证会的答问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三月三日)下午在立法会大楼出席会议后与记者的答问全文:

记者:政制检討会否因为议员出访而受到阻力或蒙上阴影?

政制事务局局长:香港是自由社会,不论议员或香港市民及其他人士,他们喜欢表达意见及立场,隨时可以,在香港可以,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也可以。但是我们依然认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应该在国內根据《基本法》处理。
记者:他们没有机会去中央反映意见,所以其实他们到外国讲,这有什么问题?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们在香港已经成立三人(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广泛听取香港內部不同政党、不同党派、政团、个別人士的意见。我们也充分反映香港就政制发展这方面的意见给予中央有关部门。我相信这个过程会继续,在香港也有足够空间容许不同人士继续就政制发展问题作出討论。

记者:有批评你的讲法是「鸚鵡学舌」,中央官员讲了「不恰当」,你继续讲,没有坚持,只向「一国」低头,没有坚持「两制」,没有反映民意?

政制事务局局长:我已经讲了一段日子,外国政府应当尊重香港会根据《基本法》原则和规定去处理香港政制发展的事宜。「一国」和「两制」是不可分割的,这是我们在国家之內一个整体,及我们根据《基本法》去处理这些事宜,绝对恰当。中央当然有中央表述的立场,作为特区政府,依照《基本法》表述我们的立场,绝对恰当。

记者:议员的行为有否违反宣誓效忠「一国」呢?因为正如有人批评他们引入外国势力干预,这是否违反他们的宣誓?

政制事务局局长:刚才我在答问时候已经表明,所有有份参与香港管理公共事务的人士,包括主要官员、议员,应该尊重国家和特区的宪制安排和制度。「一国」是「两制」的前提,我们在香港也要依照《基本法》处理政制发展的事宜。每一个有份参与管理香港公共事务的人士,他们在宣誓就职时已讲了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区的《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区,他们必须依照宪制架构和原则办事。

记者:会否影响將来民主派与你们就政制討论的关係?

政制事务局局长:香港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社会,任何政见都是自由表达,我觉得这是香港可爱及可取之处。大家都依照《基本法》办事,我们便会有一个共同平台及基础来处理政制发展的事宜。

记者:他们在美国听证会还未开始讲意见,你已经在这刻说他们"improper",算不算遏制我们香港表达言论的自由?

政制事务局局长:表达意见的自由受到《基本法》的保障,也是多年以来我们所鼓励、维护的。但是关乎国家的內部事务,特区政府表达一个立场,也是非常恰当的。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版。)



二○○四年三月三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