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立法会:政制事务局局长动议修订《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致辞全文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修订《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修订《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修订內容一如议程所印载。

  刚才我曾简述建议修改《2003年区议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的因由。《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的內容与先前我提及的《2003年区议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相类似,因此我们建议循同一方向修改《2003年立法会(提名所需的选举按金及签署人)(修订)规例》。同样地,这些建议修订已获得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的同意。

多谢主席女士。



二○○三年六月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