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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2009年法律適应化修改条例草案》三读辩论发言全文:
代主席女士:
《2009年法律適应化修改条例草案》没经修正已获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通过。我动议此《条例草案》予以三读並通过。
完
2009年4月2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