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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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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附图)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率领的港方代表团与北京市市长陈吉宁率领的京方代表团,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举行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

  林郑月娥表示:「香港和北京是国家最具特殊地位和功能的中心城市,在国家深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角色。自京港合作机制成立以来,两地一直本着互惠互利的精神,以经贸为起点,不断提升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范畴已扩展至其他与民生和社会事务相关的领域。这次京港合作会议,标志着京港合作正式迈进新里程,打开新篇章。」

  京港双方在会议上就以下八个范畴的合作方向达成共识:

「一带一路」建设和经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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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借助香港「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国家所需 香港所长 共拓一带一路策略机遇」论坛等平台,加强两地重点企业在法律、金融、会计、建筑等领域的沟通交流和务实合作,促进项目对接,鼓励京港企业共同拓展国际业务,联合开发「一带一路」沿线市场。

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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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加强金融科技合作,促进金融科技企业、项目、技术交流,分享创新经验。

  北京市代表赴港参加亚洲金融论坛,借助香港金融业优势,共同探讨亚洲金融市场最新发展趋势,增进两地在金融、创新、创业等方面交流合作,促进项目投融资对接。

  香港贸易发展局组织香港服务业代表团赴北京参加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与北京市共同探讨服务业合作,共同办好「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支持双方以经贸活动为平台深化合作。

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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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继续鼓励两地大学和研发机构根据各自研发优势在创新及科技方面加强交流合作。

  鼓励北京顶尖科技企业落户香港即将成立的「人工智能及机械人科技创新平台」和「医疗科技创新平台」。

文化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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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继续开展文化交流与合作。借助「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等平台,继续举办京港文化产业专题活动。

  两地加强艺术团体演出交流。北京天桥艺术中心与香港西九文化区合作,促进两地文化演出、人才交流。

教育及公务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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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继续在合作办学、姊妹学校平台建设、师生交流活动等方面深化合作。

  「京港大学联盟」将在每年「北京‧香港经济合作研讨洽谈会」期间举办京港高校交流活动,推动两地高等教育界的高层次交流和合作。

  两地继续执行《关于北京和香港两地公务员交流计划协议书(2017年至2019年)》及有关安排。

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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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继续开展人员在防洪经验方面的互访培训、技术研究交流等合作。

  两地积极探讨在环境污染治理等领域面临的挑战、对策和合作意向。组织两地环保智库和企业进行对接洽谈合作,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共同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两地分享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风险防控、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共同提高两地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两地分享在健康服务等方面的经验,促进两地中医药产业交流合作,开展卫生领域的政策分析和专家研讨等活动。

  双方鼓励香港铁路有限公司与北京市的相关企业探讨在公共交通带动发展规划模式、轨道交通建设营运、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强合作。

青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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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继续开展京港青少年交流专项工作。支持香港青年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提供志愿服务。

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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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门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让在京港人在教育、就业、创业和日常生活等各方面得到便利;并推出服务港人的谘询服务平台。

  京港双方签署的《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备忘录》(只有中文)见附件。

  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共同主持。参与会议的香港特区政府官员包括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局和部门代表。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亦有出席会议。


2018年10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8分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排左七)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出席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并与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前排右七)、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前排右六)、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前排左六)、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前排右五)、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前排左五)、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前排左三)、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前排左四)、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前排左二)及其他出席人士在会议前合照。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前排左七)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出席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并与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前排右七)、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前排右六)、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前排左六)、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前排右五)、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前排左五)、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前排左三)、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前排左四)、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前排左二)及其他出席人士在会议前合照。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左三)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出席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并作开场发言。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右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右五)、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右七)、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右四)、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左四)、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左五)、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左二)及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左一)亦有出席。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左三)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出席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并作开场发言。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右六)、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右五)、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右七)、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右四)、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左四)、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左五)、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左二)及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左一)亦有出席。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后排左二)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出席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并与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后排右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后排右一)、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后排左一)见证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前排左)和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前排右)签署《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备忘录》。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后排左二)今日(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出席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并与北京市市长陈吉宁(后排右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宋哲(后排右一)、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后排左一)见证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前排左)和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前排右)签署《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备忘录》。

附件

京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备忘录(只有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