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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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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在香港举行(附图)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率领的港方代表团与上海市市长应勇率领的沪方代表团,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在香港举行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

  林郑月娥表示:「国家当前的经济发展已经进入新时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香港和上海同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各擅胜场。在这新形势下,沪港两地会共同把握机遇、优势互补,以更紧密、更深入的合作去服务国家所需、贡献国家发展,缔造多赢局面。」

  沪港就以下十六个范畴的合作方向达成共识:

「一带一路」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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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将积极参与今年十一月在上海举行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鼓励海外企业把握内地开放市场的机遇,利用香港为据点进入内地的庞大市场。

  双方鼓励和支持香港和上海企业双向参与对方的经贸活动和展览会,推动上海企业利用香港的平台,与香港企业并船出海,开拓「一带一路」商机。

文化合作及创意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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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分别与上海西岸(徐汇滨江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文广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签订合作协议,并延长西九戏曲中心与上海戏曲艺术中心的合作协议,以深化西九文化区与上海的文化合作交流,共同推动艺术创作和发展。

  香港特区政府将于二○一九年在上海举办「香港文化周」;上海市人民政府计划于二○二○年在香港举办「上海文化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与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将选送两地的作品分别在香港和上海演出。

  两地将继续支持沪港创意产业发展,推动企业参加双方举办的创意活动,并加强两地创意产业人才的培训和交流。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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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签署备忘录,促进双方在教育方面的交流与发展,支持建立「沪港大学联盟」。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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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将善用沪港金融合作工作会议平台,加强两地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互动。优化「沪港通」及「债券通」等相关互联互通安排,支持两地金融市场在企业上市、产品开发、资讯互换、金融科技领域等方面加强合作。

青年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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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将深化香港大学生暑期实习项目,沪方会提供更多具质素的实习岗位,例如上海金融企业等的实习机会。支援两地青年团体组织开展各类交流活动,鼓励两地各领域青年间的互相访问和交流。

创新及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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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科技园公司与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续签合作协议,继续推进众创空间合作,支持两地初创企业和促进技术交流,积极培训人才。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与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签订合作协议,加强沪港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及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援服务合作。

  香港软件行业协会与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促进沪港在软件开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的技术合作及人才交流。

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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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强落实中央有关部门推出的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措施,让在沪港人在教育、就业、创业和日常生活等范畴享有内地居民的同等待遇。上海市人民政府已推出服务在沪港人的「一站式」 谘询服务平台,就不同的便利措施提供资料。

法律和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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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地建立法律主管部门对口交流合作机制,共同推动香港和上海律师交流合作,促进仲裁及调解业界相互支持,共同推广仲裁和调解,加强高质素国际化仲裁调解人才培养及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建设等方面开展交流合作。

商贸投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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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民政府落实国家和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关于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的相关措施,积极推动包括金融服务、电讯、文化、专业服务业、航运服务等多个领域对香港服务业的扩大开放,吸引港资企业到上海自贸试验区投资兴业。

  两地持续就自贸试验区合作适时举办研讨会、座谈会和推介会,通报相关情况和最新政策措施,并邀请两地相关官员和业界代表出席。

航空航运和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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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应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扩建工程,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今年上半年与香港机场管理局签订管理谘询协议,委讬香港机场管理局针对航站楼流程、商业规划及航站楼管理等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

  沪港加强机场培训合作,扩大人员交流。预计二○一八年约有四十名来自上海机场集团员工参与香港国际航空学院有关客运大楼和飞行区运作及管理的课程和挂职培训。

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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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职业训练局与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保持联系,为二○二一年在上海市举办的世界技能大赛探讨加强合作和经验交流。

医疗卫生、食品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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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支持香港建设第一家中医医院,并与香港分享在中医药领域的优势资源,支持两地进行中医药学术和人才交流,为香港建设中医医院提供参考。

其他合作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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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合作领域外,香港和上海亦同意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体育、旅游和社会养老服务等方面继续深化合作。

沪港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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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后沪港双方在香港交易所香港金融大会堂举行沪港合作协议签署仪式。两地政府部门、法定机构、专业团体和有关企业签署共十五份涵盖法律服务、教育、商贸、创新及科技、文化,以及金融领域的合作文件,包括由两地政府签署的两份合作文件:
 
  •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与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法律事务合作的安排》;以及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教育合作备忘录》。

  合作文件的内容(只有中文)见附件。

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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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和上海市市长应勇共同主持。参与会议的香港特区政府官员包括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杨伟雄、民政事务局局长刘江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博士、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陈国基,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局和部门代表。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以特邀嘉宾身分出席会议。


2018年8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38分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率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团在政府总部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图示林郑月娥与上海市市长应勇(左)在会议前握手。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率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团在政府总部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图示林郑月娥与上海市市长应勇(左)在会议前握手。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今日(八月二十四日)率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团在政府总部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并在会议上作开场发言。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中)今日(八月二十四日)率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团在政府总部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并在会议上作开场发言。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率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团在政府总部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图示林郑月娥(右四)与上海市市长应勇(左四)共同主持会议,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右五)、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右三)及两地官员亦有出席。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率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代表团在政府总部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图示林郑月娥(右四)与上海市市长应勇(左四)共同主持会议,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右五)、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右三)及两地官员亦有出席。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在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协议签署仪式暨午宴致辞。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在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协议签署仪式暨午宴致辞。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协议签署仪式暨午宴。图示(后排左三起)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上海市市长应勇、林郑月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和两地其他官员见证沪港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协议签署仪式暨午宴。图示(后排左三起)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上海市市长应勇、林郑月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和两地其他官员见证沪港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协议签署仪式暨午宴。图示(后排左三起)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上海市市长应勇、林郑月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博士和两地其他官员见证沪港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协议签署仪式暨午宴。图示(后排左三起)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副主任仇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黄柳权、上海市市长应勇、林郑月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博士和两地其他官员见证沪港合作协议签署仪式。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在香港金融大会堂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协议签署仪式暨午宴。图示(左起)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李小加、上海市市长应勇和林郑月娥参观香港金融博物馆。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八月二十四日)在香港金融大会堂出席沪港合作会议第四次会议协议签署仪式暨午宴。图示(左起)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行政总裁李小加、上海市市长应勇和林郑月娥参观香港金融博物馆。

附件

附件一:律政司与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法律事务合作的安排(只有中文)

附件二:上海市教委与教育局教育合作备忘录(只有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