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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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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政改諮询专责小组的工作

  以下为今日(十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家杰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的书面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於本月十七日公布成立由政务司司长领导的政改諮询专责小组(专责小组),处理二○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及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公眾諮询工作。专责小组的其他成员包括律政司司长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该专责小组最快於今年年底发表政改諮询文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专责小组何时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及其后会否每周召开会议;

(二)专责小组的各项工作的时间表为何,包括何时展开各个阶段的諮询工作、各个諮询阶段和总结諮询结果所需的时间,以及何时可就具体的政改方案諮询公眾;鑑於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於二○○四年所通过,关於《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已確立政改程序须经过五个步骤(俗称「五步曲」),该五个步骤的时间表为何;

(三)政改諮询工作的预算开支及所需的人手为何;及

(四)首阶段諮询的諮询文件会否就下列问题諮询市民:

(i)二○一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应否採用公民提名候选人的机制(即有意参选的人士若获得某个数目的选民提名,便可成为有效的行政长官候选人);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ii)应否重划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的地方选区的分界;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iii)应否在二○一六年取消立法会分组点票制度,以及应否改变立法会功能界別选举產生的议席与地方选区直接选举產生的议席的比例?

答覆:

主席:

  就梁议员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行政长官於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的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大会上,已宣布即时成立由政务司司长领导、律政司司长和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为成员的「政改諮询专责小组」(专责小组),处理二○一七年行政长官及二○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的公眾諮询工作。专责小组的工作已经展开,並已召开会议,商討准备工作。专责小组会按实际需要召开会议。

(二)专责小组现正进行相关准备工作,爭取在今年年底左右发表諮询文件,正式启动二○一七年行政长官和二○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的公眾諮询,为政制发展「五步曲」中的第一步曲,即「行政长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做准备。特区政府会预留足够的时间让市民就两个產生办法发表意见。至於具体的时间表,我们会容后公布。

(三)当局已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为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產生办法及二○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的公眾諮询预备工作预留了约七百三十万元(不包括员工开支)及开设六个有时限的职位(包括一名政务主任、一名高级行政主任、一名二级行政主任及三名助理文书主任)。

(四)落实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愿望。特区政府会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解释和决定,处理好政制发展的諮询工作。一如特区政府在过往处理政制发展諮询的安排,现届特区政府在处理二○一七年行政长官和二○一六年立法会產生办法的首阶段公眾諮询时,会以开放態度,听取市民就不同议题发表的意见。在这阶段,特区政府不会就两个產生办法提出任何具体方案。

  至於有关地方选区的分界,当局在检討立法会地方选区的设立以及每个地方选区须选出议席数目的上下限时,会考虑人口变化等的多方面因素。而独立的选举管理委员会会根据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所通过的地方选区数目以及每区议席数目的上下限,就各地方选区的分界和议席数目,依照相关法例諮询公眾意见。

2013年10月3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