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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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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欢迎与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的建设性对话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十月九日)表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委员会)已就中国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公约》)提交的第三及四次合併报告发表其审议结论。

  发言人说:「我们乐见委员会欣赏与代表团进行了建设性对话,让委员会对香港特別行政区(香港特区)的儿童权利状况有更深入的了解。」

  委员会就该报告於九月二十六日及二十七日举行审议会后,於十月九日(日內瓦时间)发表审议结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刘江华率领十人代表团到日內瓦出席审议会。

  发言人说:「委员会在审议结论中,就香港一些范畴提出意见,例如就与儿童有关的政策的制订和协调机制、对少数族裔和残疾儿童的支援、弱势儿童的居住情况和发展机会、处理体罚问题的措施、有关家庭团聚的政策,以及对无人陪伴的未成年免遣返保护声请人的对待等。」

  审议结论亦包括委员会对一些议题的关注和建议,发言人认为应在適当的背景下理解这些议题。

  发言人补充说:「我们十分感谢委员会善意地向我们作出建议。香港特区政府尊重委员会的意见,我们会依据现实环境和情况作出適当的判断,並按照香港的独有情况落实委员会实际可行的建议。」

  委员会再次提及他们对於香港在政策制订和协调机制方面的建议,发言人表示:「我们的社会確切地认为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团体单位,並为其所有成员(包括儿童)的成长和福祉提供自然的环境。因此,我们的政策是採取以家庭为本的方法为有需要的儿童和家庭提供適切的服务。在二○○七年,我们成立了家庭议会,从家庭角度评估为不同年龄组別及性別的人士(包括儿童)所制订的各项政府政策和计划。自今年四月起,各政府机构在制订不同政策的过程中,必须考虑家庭角度。我们亦加强了家庭议会与儿童权利论坛的协作,以协助我们在评估不同政策对家庭所构成的影响时聆听儿童的意见。我们认为目前的安排运作良好,能確保有关的政府机构在制订对儿童可能造成影响的决策时,会適当地考虑『儿童的最大利益』。」

  有关委员会对香港在教育方面的关注,发言人表示:「政府一直特別重视儿童的全人发展,除人权教育外,我们宽而广的课程为所有学生提供终身学习所需的重要经验,成为积极主动、富责任感的公民,为社会、国家以至全球作出贡献。自二○○九年开始,所有学生皆拥有十二年免费教育的机会。此外,为照顾学生的多样性,我们增拨资源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以及继续探討加强支援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以便提升他们升学与就业的机会。」

  委员会同时对香港在禁止在家中施行体罚以及照顾儿童的服务表达了关注,发言人表示:「社会福利署(社署)及非政府机构一直致力为曾经歷家庭暴力和虐待的家庭提供一系列支援、预防和补救服务。当局亦已订立法例,保障儿童免受暴力及虐待。为支援一些因长时间工作而暂时未能照顾子女的父母,社署透过资助非政府机构,为儿童提供多元化的日间儿童照顾服务,並协助低收入家庭获取適切服务。另外,为支援一些因各种原因而未能得到充分家庭照顾的儿童,社署亦提供院舍及非院舍住宿照顾服务,包括近似家庭环境的寄养服务及儿童之家。大多数的儿童会在离开院舍后与家人团聚。」

  至於有关家庭团聚及对待无人陪伴的未成年免遣返保护声请人的问题,发言人表示:「政府非常重视家庭团聚的期望,现时我们的受养人政策容许外籍母亲申请来港与居港的配偶团聚以照顾拥有香港居民身分的儿童。有关无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在香港申请免遣返保护的情况,在现行政策下,除非有强烈理由,否则当局不会將他们羈押。当局会就每宗个案的个別情况作出考虑,若確定他们可入住有监护的院舍,则他们通常可担保外释。」

  香港特区將於二○一九年按照《公约》提交下一次报告。政府將会在报告內就委员会今次的提议作详细回应。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会將审议结论上载其网页,及將副本送交司法、立法及行政机构。

2013年10月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