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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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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对本地立法建议的评论

  就立法会议员汤家驊今日(十一月七日)在香港电台《给香港的信》节目中的评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一直完全按照在今年六月立法会通过二○一二年政改方案时所达致的共识来办事。现时所提出有关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產生办法的本地立法建议安排,確保有足够空间让不同党派,不论大小,以及独立候选人均可以参与立法会的选举。

  在提出有关五个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界別议席的提名门槛需不少於十五人的建议时,我们已考虑了不同党派所提出的提名门槛由十人至二十人不等的意见。由於每张名单最多可以有五名候选人,亦即平均三个提名人已可以提名一名候选人,这是在所有选举安排当中最低的提名门槛。

  至於五个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界別议席的竞选经费上限定在六百万元的建议,我们是参考了不同党派建议介乎四百万元至八百万元不等的上限而提出的。我们认为建议的竞选经费上限是合理的,亦足够让候选人可以与登记选民联繫,向他们介绍自己的政纲。由於这个上限只是每张选举名单的竞选经费最高限额,某些党派或候选人是绝对可以选择在进行选举活动时,不尽用这个限额的竞选经费。此外,在考虑过二○○九至二○一二年的累积通胀状况后,我们亦提出把给予候选人的財政资助金额由十一元一票增加至十二元一票。

  我们相信,按照我们所提出有关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產生办法的本地立法建议安排,二○一二年的两个选举可以自由、公开和富竞爭性地进行。

  今年六月,二○一二年的政改方案获得通过,让政制发展取得了重要进展。这標誌着香港社会能就政制改革凝聚共识,展示了按照《基本法》下的五部曲就我们的选举制度作出修订是可行的,亦为二○一七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和二○二○年的立法会选举实行普选铺路。特区政府非常重视与不同党派和独立立法会议员建立的合作关係,我们会继续以此为基础,进行相关的本地立法工作,以及推动有关政制发展议题的討论。

2010年11月7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