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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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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回应传媒提问(只有中文)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八月十四日)下午出席「二○一○年民建联义工嘉许礼」並担任主礼嘉宾。以下是他在典礼后回应传媒提问的谈话內容:

记者:广播事务管理局(广管局)裁定「十八仝人爱落区」属政治广告,这是否意味着所有由政党赞助的电台节目都属违规?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想这是广管局按照其法定权力所作出的评核和决定,大家都应当尊重广管局作为一个法定机构所作出的决定。

记者:会否研究一下如何可以提高副局长工作表现的透明度,让公眾可以监察得更好?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不论是局长、副局长或政治助理,大家代政府办事,到议会、政党、论坛等,所有这些工作本身都已是十分透明。作为政治委任官员,最重要的是面对群眾和面向社区,工作的透明度自然会很全面。

记者:你个人是否认同以赞助电台或电视节目的「软宣传」方式来宣传政党?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我认为在过去多年来,香港都恪守一个原则,就是不鼓励透过电子传媒进行政治宣传,因为不论是政党工作,或是在社区拓展网络,都应是扎根於社区。同时,我们希望香港的选举政治廉洁,不认同由大型政党──他们拥有很多资源,在电视上卖广告以扩展影响力;反而不论大、小政党也应该公平、一视同仁地在相同的空间,在社区办事。所以香港的选举安排,我们订下选举经费的上限是很严谨的,也不容许在选举期间透过电子传媒卖广告。这原则我们需要继续坚持下去。

记者:但有政党指政府可以不断在电视、电台上「起锚」,但政党却不可以,是「只许州官放火」,你是否认同?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这与事实不相符,因为多年来我们在电视、电台播放的宣传短片和声带都是向大家介绍香港的公共政策,这些並非选举广告或政党的推广工作。

2010年8月14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