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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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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传媒查询个人资料(私隱)諮询委员会委任事宜

  就政府今日(九月二十五日)公布委任「个人资料(私隱)諮询委员会」成员一事(有关新闻稿今日上午十一时○一分发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在回应传媒查询时作出以下说明:

  「《个人资料(私隱)条例》第11条订明,个人资料(私隱)諮询委员会须由私隱专员担任主席,並由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委任四至八名其他人士出任委员会成员。私隱专员担任个人资料(私隱)諮询委员会主席是由法例所订明,与个別专员的任期无关。

  政府今天公布,委任八名人士为新一届个人资料(私隱)諮询委员会成员,为期两年,由十月一日起生效。委任成员名单包括:

陈振彬
蔡惠琴
周永健
夏淑玲(新委任成员)
萧世和
谭国翘
叶志光博士
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秘书长或首席助理秘书长」

2009年9月2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