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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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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二○○八年立法会选举为候选人提供的財政资助额及选举开支限额

  回应传媒查询,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发言人表示今日(四月十一日)已向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供文件,諮询议员就特区政府提出关於二○○八年立法会选举为候选人提供的財政资助额及选举开支限额方案的意见。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建议將二○○八年立法会选举的资助额增加百分之十,由十元一票增至十一元一票。

  他补充说,由於选举开支限额与財政资助计划的资助额互有关连,基於增加资助额百分之十的建议,特区政府同时建议增加地方选区及功能界別选举开支限额百分之五,使候选人有较多空间在选举开支限额內作竞选活动,详情如下:

地方选区选举
──────

地方选区    选举开支限额
────    ──────
*香港岛    2,100,000元
*九龙东    1,575,000元
*九龙西    1,575,000元
*新界东    2,625,000元
*新界西    2,625,000元

功能界別选举
──────

功能界別         选举开支限额
────         ──────
*乡议局、渔农界、    105,000元
保险界及航运交通界

*不超过五千名登记    168,000元
选民的功能界別

*五千○一名至一万名   336,000元
登记选民的功能界別

*超过一万名登记选民   504,000元
的功能界別

  发言人表示,政制及內地事务局的代表將於四月二十一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的会议,向议员解释有关建议及听取他们的意见。

2008年4月1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