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会因立法会到时尚未增加至七十席而要有十个特别委员议席分给其余的三个界别分组。如果选出选举委员会,而立法会又已增加至七十席后,有行政长官补选举行,那新增的十席会分给立法会议员还是继续由原先的十名特别委员暂代?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政府的整体政策是,立法会在二○一二年有七十位议员,而香港特别行政区在人大的代表现时则有三十六位,他们都是选举委员会的当然委员。政府在处理二○一二年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时,会预留七十个议席给立法会议员作该委员会的委员。因为二○一二年二月会正式成立选举委员会,三月时会举行二○一二年行政长官选举,所以届时只会有六十位立法会议员参与投票。但到二○一二年九月选出的七十位立法会议员,原则上会成为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我们一向的做法是,除非出现行政长官补选,否则不会即时重新安排选举委员会的补选,这些只是细节,我们在处理条例草案时可以和立法会商量。
记者:区议会的选举委员会成员继续使用「全票制」方面,各个政党均认为会对大政党有利,当局有否考虑过,多了这么多的议席是否不该用「全票制」?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今次政府处理选举委员会的安排,覑重新增的一百个政治界别议席,大部分交给民选区议员互选产生,新增加了的七十五个议席都是区议会界别的。在选举安排上也会有改变,以前有民选区议员、委任区议员及二十多位的乡事委员会主席(作为候选人)一起参与选举。但今后的安排就不同,在二○一二年时会将投票权收窄,只有四百多位的民选区议员才可在选举时在区议会界别参与提名、投票等,所以我们已向民主进步踏前一步。
记者:这安排是否想阻止泛民主派参选行政长官?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这安排是十分开放的。我们在二○一一年十一月会有新一轮的区议会选举,而区议会选举是公开给各大党派的,不论是泛民主派、建制党派或独立候选人也可以参与。大家需待二○一一年十一月的区议会选举后,才会更明确知道在二○一二年成立选举委员会时,哪些党派在区议会界别的实力会高一些,现时仍是未知之数。但仍然会是公平、公开及公正的区议会选举,继而有一个依法进行的选举委员会选举。
记者:是否褫夺了民选区议员在其他功能界别的投票权?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向你们解释一下。在二○一二年,会有四百多位民选区议员参与选出区议会原有功能界别一席的立法会议席,他们亦会提名候选人参与新增的区议会功能界别议席的选举。所以,这四百多位民选区议员的影响力很大──他们自己选出一位立法会议员,又提名五位立法会议员的候选人供三百二十万名登记选民选出。由于他们的影响力是这样大,我们认为他们要留在原有的区议会界别以行使他们的提名权等,而不要在其他界别。就算有些区议员本身是律师、工程师或会计师,他们还是留在区议会界别内比较好,好使这样比较大的影响力摊分得较为平均。但这只是我们的建议,在立法会内如果大家有意见,我们是很愿意听取,然后才进行最后的立法的。
记者:你刚才说,除非出现行政长官补选,否则在正常情形下是不会安排选举委员会的补选。这会否有宪制上的问题?因为如果在产生了七十位新议员后,仍然有十位特别委员,会否使选委会变成有一千三百人,还是有一千二百人?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不会。不论怎计算,我们都会确保选举委员会在任何一段时间内最多只有一千二百人,及「四大界别」内各只有三百人,即是商界、专业界、社会服务界和政界,每个界别都只有三百人。
记者:那是否一有行政长官选举,就会把那十个位给予新当选的立法会议员,而不用再由那十位特别委员暂代?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这个当然。
记者:那是否只是选......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到了提条例草案时,我们会就这些细则向大家交代。但有两个原则:这七十席的立法会议员会成为选举委员会的当然委员。第二,我们现在所说的十个特别委员的议席是暂时的议席,只是在七十位立法会议员未正式出现和就位之前,行使选举委员的职能而已。
完
2010年10月31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