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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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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是国家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同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和「源」。《宪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宪法》第六十二条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正是根据上述《宪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才得以成立。《宪法》是《基本法》的立法依据和效力来源,为香港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针政策提供了坚实的法理基础和宪制依据。

为增强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4年11月决定,将12月4日订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零二二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请按此重温座谈会

为加深社会各界对国家和香港的宪制基础的认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2022年12月4日联同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合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并由励进教育中心担任支持机构。

2022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而刚顺利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的报告中亦指出,必须全面准确丶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丶「港人治港」丶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区宪制秩序。同时,今年亦是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标志着「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里程碑。香港当前正站在由治及兴的新起点上,座谈会以「宪法与新时代新征程」为主题,积极探讨在新时代下国家迈向新征程,香港进入新阶段的关键时刻,《宪法》如何在「一国两制」事业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座谈会以实体形式进行,并设主题演讲及对谈环节,同时亦会安排网上直播,详情如下:

日期: 2022年12月4日(星期日)
时间: 下午3时正至下午4时35分
主题: 宪法与新时代新征程

流程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先生,大紫荆勋贤,SBS, PDSM, PMSM致辞 观看影片 发言全文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骆惠宁先生致辞 观看影片 发言全文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邓中华先生发表主题演讲 观看影片 发言全文
对谈环节

主持: 励进教育中心理事会主席
范徐丽泰女士,大紫荆勋贤,GBS, JP
 
嘉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谭惠珠女士,大紫荆勋贤,GBS, JP

立法会议员丶基本法基金会会长
李浩然博士,MH, JP
观看影片 投影片 ‐ 宪法下的「一国两制」发展观(李浩然博士,MH, JP发言)


座谈会精华


过往活动

二零二一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二零二零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

二零一九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