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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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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事务局局长就刘慧卿议员所提出的议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今日(十二月二十日)下午在立法会的会议上,就刘慧卿议员所提出的议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刘慧卿议员的发言一向都轰烈,但今日我相信不需要讲到生与死,大家平心静气地辩论一下。

  刘慧卿议员的议案是建於两项假设,就是中央政府不依《基本法》办事,並且会干预香港的內部事务;第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是需要捍卫的,而背地里的假设是「一国两制」的原则是有受到损害的风险。

  这两个立论都与事实不符,因此我要开宗明义表明反对刘慧卿议员的动议。

九七年前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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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到回归前和回归后的安排,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都一直尽了很大的努力和做了很多工作,以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

  中央政府也在《基本法》当中阐述和开列了国家对香港的长远方针政策,以及香港回归之后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制度,就这两方面,都作出了明確的规定。

  我们先讲一九九七年之前。部分香港人虽然见到《联合声明》以及《基本法》的起草过程,他们依然对香港九七之后能否可以继续「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有些疑惑,所以曾经出现过移民潮。但其实这移民潮在九七年之前已经停止,而在澳洲、加拿大和其他外国的香港移民也逐步回流。这是香港人首先能够洞察到,回归之后香港的状况是会良好的,所以才会有这个意识形態和心理上的改变。

  在回归之前的十三年,我们做了很多方面的安排。我来举几个例子:

  第一,在司法制度方面,我们九五年在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达成共识,香港的司法制度要延续下去,继续行《普通法》,就要成立终审法院。所以在九五年达成共识之后,我们隨即进行立法,並且为在九七年七月一日正式成立终审法院作充分准备。自从回归以来,大家也可清楚见到,所有在香港形成的案件都是在香港的法院审议,而在外国,在新西兰、澳洲和英国的资深法官,依然来参与香港终审法院的工作,这证明香港的司法工作具有国际水平和信心。

  第二方面,为着维繫香港在回归后与国际之间的联繫,我们率先在九七之前作了很多安排,让香港可以继续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世贸)、世界卫生组织、亚太经贸合作会议等等的会议和工作。

  第三方面,我们为着要確保香港能够保持国际都会的地位,在九七年之前,已经將二百多条適用於香港的多边协议,在九七年之后,可以继续在香港实施。除了多边协议之外,我们在九七年之前也已经开展了很多方面的双边协议的工作。九七年之前约有一百条这类双边条约,包括民用航空的协定、逃犯移交、司法互助等各方面的工作已经开展了。全赖当年的努力,今日香港航空公司的飞机可以飞往世界各地,而各国航空公司也可以继续来香港提供航空服务。

  第四个例子我想提一提的是,九七年之前我们也已尽了努力,去安排九七年七月一日已经可以即时签发香港的特区护照。为着配合特区护照的签发,我们透过中央政府和香港入境处的努力,时至今日,香港与一百三十五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免签証的安排,方便香港人到外国和其他地方经商、旅游。

  我举这么多的例子,是希望大家明白,我们在回归前和回归后所尽的努力,是希望香港的制度可以得以延续。除了我刚才所讲的几方面,还有其他香港人会觉得息息相关的事情,例如九七年前我们正式立法成立了香港金融管理局,確保香港的港元继续有国际的地位;如此种种的工作,在九七年之前已经奠定了非常良好的基础。

  我再讲讲关於九七年之后。

九七年之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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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七年之后,「一国两制」继续有新的发展空间。

  第一个例子我要提的是,大家都知道,在二○○三年,我们与中央签订了《更紧密经贸关係安排》(CEPA)。为甚么可以有这一套安排?就是因为九七年之前香港加入世贸,作为一个独立成员的身分,以中国香港的名义,继续参与世贸的工作。在国家加入世贸之后,大家都是世贸的成员,就可以按照世贸的安排,签订自由贸易协议。

  从此以后,香港所有產品可以零关税进入內地的市场,而香港的服务提供者和香港的专业人士也可以按照这套《更紧密经贸关係安排》,进入內地的市场。这些都提升了香港作为一个国际贸易、金融以及航运中心的地位。

  自从○三年签订了《更紧密经贸关係安排》到现在,在香港成立地区总部和办事处的国际公司,已经由大约五千四百间增加至六千三百五十间,这个增幅於过去三年是有百分之十七的。我相信在回归之前,没有人会想到根据《基本法》、「一国两制」、「港人治港」,会有这些新的发展空间,没有人会想过香港与內地可以有自由贸易协议的安排。

  我要举的第二个例子是,我们在签订了CEPA之后,其实也落实了內地同胞来香港旅游的「自由行」。时至今日已经有超过一千六百万內地人士根据「自由行」的安排来香港旅游。临近圣诞,大家可以见到市面非常「旺」,这个安排也有助於自从SARS结束后,拉动香港的经济增长和使就业情况有所改善。

  第三个例子我要提的是,早几个月大家都非常关心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的选举,陈冯富珍女士可以以中国公民和香港专业人士的身份参与这个选举。回归之前,我相信没有人会想过,在「一国两制」的安排下,香港的专业人士可以代表国家参选,在一个国际组织內担当最重要的职位。

  所以,我作两点简单的总结。

  第一,「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在香港回归之后其实有很多新的发展空间。

  第二,我们在回归之前做了那么多工夫,奠定了那么良好的基础,我们当然希望「一国两制」继续成功,会好好珍惜,只会保护,不会损害。

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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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慧卿议员今日的动议也有提及选举,选举也是对大家作为议员和政党非常关心的事宜。

  中央政府一贯的政策是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在选举事宜上,我们也会绝对依照香港的法律来办事,確保每一场的选举都是公平、公开、公正地举行。在刚刚完成的选举委员会界別分组的选举和明年三月將会举办的行政长官选举,我们都会一如既往,依法办事。

  其实大家可以见到,在过去两、三个月,反对派的议员就选举委员会和行政长官的选举发表了很多言论。但是很多他们所提出担心的问题,都是言过其实,事实已经证明在十二月十日所举办的选举委员会界別分组选举是公平、公开、公正,而不同的界別已经表达了他们对不同候选人的支持,结果大家是有目共睹,也是愿意接受的。

  两个星期之前,我们在立法会辩论关於立法会落实普选,如何在普选的情况下组成立法议会。当时我说,不论在立法会选举或区议会选举,有超过一百万香港市民投票,是没有人可以操控的。同样,选举委员会二十万的选民基础,以及出来投票的五万六千个选民,他们的选择也是没有人能够操控的。

  特区政府方面,我们的態度一向非常开放。《行政长官选举条例》本身的设计,就是要容纳多於一位候选人出来参选。大家可以回顾,在去年提出的二○○七/二○○八年政改方案的建议,我们当时提议將五百多位区议员纳入选举委员会,单在这五百名区议员中,大家都清楚已经有二百名区议员富有反对派背景,而单靠这二百多人已经可以达至八分之一的(行政长官选举的)提名门槛。所以反对派在过去几个月趋之若騖的「入场券」,其实去年这个时间已经可以获得。

  世界的事情往往是很奇怪的,去年可以探囊取物的却要否决,今年决定参与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就要努力去爭取。但不要紧,香港的选举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只要有能力、有决心、有立场,都可以参与选举。

  在我作总结之前,我要回应两方面的言论。第一方面是关乎到香港的政制发展;第二方面是关乎到电盈的问题,因为主席女士,今日有不少议员都提过这两方面的问题。

  我要重提的是政制发展的事宜。大家须记着,香港特別行政区的成立是根据国家的宪法第三十一条,这是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区的基础。而根据国家宪法第六十二条,人大可以决定香港特区成立各方面的制度,这包括香港根据《基本法》所订定的政治体制,並且根据宪法第六十七条和《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人大常委对《基本法》拥有解释权。

  所以在「一国两制」之下,我们对香港的政治体制,包括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產生办法,如果要作出修订,人大常委会是有最后的决定权,中央对这个问题也有宪制上的权责,可以审视。

  我们要在香港达至普选的目標,有一个根本的道理大家都明白,我相信也会紧记,就是在香港之內,包括在立法会和香港社会,我们要达成共识,我们也要与北京达成共识,这样,这条路才可以行得通。

  关於电讯盈科出售资產的事宜,香港对电讯的规管是既公开,也具非常高的透明度。香港的法例並没有限制外资拥有电讯公司的资產或股权,作为世贸的一个独立成员,中国香港是会严格遵守对世贸就开放电讯市场的承诺来办事。在电讯盈科有限公司建议出售资產这事情上,香港特区政府一直都按照《电讯条例》有关条文去处理。

  虽然特区政府不会对电讯盈科有限公司建议出售资產一事的发展和有关方面的商业决定作出评论,但是我们可以说,一般而言,就涉及上市公司的实益拥有权有所改变的事宜,证监会的责任是根据有关的法例和规则,以及守则和指引,包括《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购回守则》,处理可能出现的规管事宜。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售卖他们的股份,有关的交易纯属商业决定。证监会一直有留意事件的发展,以確保有关的法例和规则,以及守则和指引等,得到遵守。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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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女士,总括而言,我认为今日的动议辩论是反映了刘慧卿议员和个別反对派议员的一个心態,就是永远希望有机会可以指控「一国两制」没有落实,是不成功的。其实我们在香港多年以来,已经很多次听到这些「狼来了」的论调。

  我举一些例子。例如九七年之前,有本议会议员表示,九七年之后可能离开香港,不可以再回来。当时讲得绘形绘声,但事实证明,在回归之后,香港绝对有出入境自由,也绝对有言论自由,所以不论是本会议员或者市民,在香港或者在外国发表任何言论,他们依然可以按照作为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自由出入。

  第二个例子我想再提一提的是,在过去九年,反对派的议员用了很多不同的机会来预测香港法治已死。第一次听得比较清楚的是在九九年,我们就居留权的事宜要处理,要透过国务院申请《基本法》第二十四条的释法。当年反对派议员讲香港的法治受到衝击,事实证明这是没有根据的。时至今日,每一件在香港发生的案件都在香港的法院审结,香港终审法院的判决永远能够按照香港的《基本法》和香港的法律来执行。

  每一段不同时间,大家都可以看到,有时是立法会议员,有时是其他团体和个人在香港的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有好几个例子:例如领匯事件;例如(立法会)主席按照本会的议事规则所作出的判决;又例如关於校本管理的实施。

  所以香港的司法制度其实是非常蓬勃,也可以继续开展,达至国际水平。这些「狼来了」的论调我们已听得多,但是它们是没有根据的。所以我想讲一句,如果刘慧卿议员是希望香港的选举制度和普选的安排能够落实,便要摒弃这些「狼来了」的做法。与其不断抗拒合作,倒不如转过来,大家多些商量、多些研究。

  我在这次发言的早段,特別重提九七年之前,我们要成立终审法院,我们要安排特区护照的签发,在九七年之后,我们要爭取可以落实CEPA、「自由行」,其实我是想表明我们工作的方针和態度。要为香港解决问题,我们有需要正视情况,摆出诚意,愿意香港和北京能够互相配合,为香港人谋求福祉。

  我真是诚意希望反对派的议员可以同心同德,为香港做点实事。主席女士,我谨此陈辞,恳请各位议员反对刘慧卿议员的动议。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